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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專家怪論:香港選舉非香港自治事務

全國港澳研究會成員、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宋小莊在27日出版的大公報撰文指,香港選舉並非是香港自治範圍內事務,因此中聯辦“關心”香港選舉,甚至默認介入配票及勸退某些候選人,非無道理。

香港立法會
香港立法會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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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日前公開演說時稱,香港選舉連外國都關注,有些更甚至“高度介入香港選舉”,因此如果中央不關心香港選舉,反而是不正常。王振民此說遭到香港學者廣泛批評,認為故意混淆“關心”和“介入”的概念,掩飾中聯辦公然違反基本法的行為。

但宋小莊的文章卻為王振民的論點處處護航,文章指出,香港有不少人以為香港選舉屬於自治範圍內的事務。這是不正確的,原因是香港選舉的制度和安排都涉及中央和香港特區關係,因香港選舉制度的產生辦法,不論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都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香港基本法也有默示性要求,就是立法會中支持行政長官的議員不應當少於全體議員的一半。因此,中央和中聯辦對香港基本法的這一默示性要求是非常關注的”。

宋文又強調,選舉事務是香港特區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務外,香港媒體大部分還把中聯辦當作中央政府所屬各部門,並以香港基本法第22條第1款的規定要求,中央政府所屬各部門不得干預香港特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宋小莊反駁,聯辦也不是“中央政府各部門”,中聯辦是“中央政府的駐港機構,也不是中央政府各部門包括港澳辦的駐港機構”。如果是,則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2條第2款的規定,該機構的設置須徵得香港特區政府同意並經中央政府批准。但中聯辦的設置並不需要徵得香港特區政府同意。

他承認,中央和中聯辦對選舉事務關注的若干方面是明顯的,“在中央推進行政長官普選時,中央強調行政長官人選的愛國者的標準。在立法會的選舉問題上,中央也強調,港獨分子不得成為立法會議員”。

根據宋小莊的論點,香港事無大小均可與“涉及中央和香港特區關係”拉上關係,所謂一國兩制其實已是名存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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