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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治

網上轉批「習包子」圖文 王江峰判囚兩年

在微信和QQ群組上轉發批評中國現任和已故領導人為「毛賊」和「習包子」的維權人士王江峰,上周被裁定尋釁滋事罪名成立,昨(12日)天公布被判刑兩年。被告和家屬不滿裁決,將會上訴。

網民聲援王江峰,日期不詳。
網民聲援王江峰,日期不詳。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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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峰的辯護律師祝聖武堅持,在朋友圈發表言論和在公共場所發表言論,性質不一樣,且言論不應構成犯罪。他續稱,即使「兩高」(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定,網絡空間同屬公共場所,故此「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以‘尋釁滋事罪’處罰」,王江峰的判刑亦太重。

判決書則指出,王江峰對國家領導人的詆毀,必然在群眾心目中對中共、社會主義制度和人民民主專政造成負面認知,極易引起人心混亂,社會動蕩,性質嚴重,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檢方曾建議對王江峰判刑三年,法院最終判囚兩年。

網名轉蓮的山東人王江峰,去年在網上轉發被視為侮辱和譏諷已故領導人毛澤東(毛賊)和現任領導人習近平(習包子)的網帖和圖片,同年9月9日被刑拘,控以尋釁滋事罪,今年兩次開庭後,於本月7日裁定罪名成立。

王江峰原為山東招遠市蠶莊供銷社主任,十四年前被指侵吞公款罪成而不斷上訪,2013年被判勞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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