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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院以間諜罪判處日本人有期徒刑12年
對於2015年在中國被以涉嫌間諜罪逮捕的日本愛知縣的54歲男性,中國杭州中級人民法院10日以包括間諜罪在內的多項罪名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2年,日本人在中國因間諜罪被判有罪尚屬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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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報導稱,這名被判刑的叫岩瀨崇大,為愛知縣的一名公司經營者,他在2015年於浙江省溫州市被捕,理由是他拍攝了位於該省平陽縣正在興建中的空軍設施,前年被以間諜罪起訴,該處空軍設施從空中可以輕易以衛星拍攝全貌,岩瀨就算真的有拍攝設施外觀,也幾乎毫無情報價值。
據日本政府相關人士稱,判決認定該男性為日本“公安調查廳的間諜”。
中國在2014年11月實施《反間諜法》,2015年到2016年2年內已有12名日本人被以間諜罪逮捕,8人被起訴,其中包括長年致力於日中交流的“日中青年交流協會”理事長鈴木英司。8件起訴案中目前有5件已進入審判,這是首例判刑案件。
日本政府發言人、官房長官菅義偉在10日下午的記者會中表示,將基於保護國人的立場全力救援,對此事,日本政府仍在確認相關細節。
菅義偉重申日本政府沒有派遣間諜到中國,菅義偉強調:“在日中關係正在改善的進程中,雙方努力避免對日中關係造成重大影響很重要。”
在10日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外國記者問:據了解,今天上午杭州中級人民法院以間諜罪判決一名日本男子12年徒刑,你能否介紹有關情況。這對中日關係將帶來何種影響?
華春瑩回答說:我不了解有關情況。中國是法治國家,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有關問題,也會依法保護外國人在中國的合法權益。我相信個案的依法公正處理不會影響外交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