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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新華社及央視在美被要求登記為外國代理人

《華爾街日報》引述消息人士報道,美國司法部已經通知當地的新華社和中國環球電視網絡(China Global Television Network,簡稱CGTN,前身為中央電視台CCTV),要求這兩大官媒按例登記為外國代理人。司法部未有官方響應,但若消息屬實,該等機構日後將須按例公開其年度預算和支出、所有權結構,以及其它相關信息,以便美國民眾在接收有關機構的信息時清楚其背景,藉此消減有關機構的影響。而有關媒體接觸國會議員亦可能受到限制。

美中關係
美中關係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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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章沒有引述司法部援引什麼條例作出此項要求,但一般相信,當局用的是外國代理人註冊條例(英文簡稱FRFA)。根據條例,所有外國政府、政黨及其受雇說客均須向司法部註冊,但對新聞媒體是否受管制則有不清晰的地方,以致有某些國家的官媒未有按例註冊。

有關條例自1938年世界二次大戰前生效,二戰後甚少使用,但自上次美國大選之後傳出俄羅斯利用輿論影響選情後,此例再次被用,例如在美國運作的「今日俄羅斯」通訊社(Russia Today,簡稱RT)便在去年11月被重新登記為外國代理人。當時署理助理司法部長博爾納蒂(Dana Boente)明言,美國人有權知道誰代表外國掌權者在美國影響美國政府及公眾。登記為外國代理人之後,「今日俄羅斯」(RT)未能獲得美國國會新聞證書,其僱員接觸美國國會議員和其他美國官員時受到限制。

其後,美國的美中經濟安全審查委員會及美國跨黨派的參議員先後發表報告和致函司法部長塞申斯,促請當局要求中國在美的國企媒體註冊為外國代理人。參議員信函指出,雖然條例容許某些新聞媒體可獲豁免登記,但由外國掌權者擁有、主導、監督、控制、補貼、資助的新聞媒體不應在豁免之列,而新華社和中國環球電視網絡及其僱員自然應該註冊為外國代理人。

事實上,官辦的英文《中國日報》、《人民日報海外版》和《新民晚報》的美國經銷商早已按例註冊為外國代理人。而在中國威脅論甚囂塵上之際,美國國內打擊中國偷取情報和壓抑其影響的聲音日漸響亮。

另外,司法部亦曾要求位於弗吉尼亞州雷斯敦(Reston)的一家廣播公司詮冊為外國代理人,指該公司實為法國政府資助的法國24台從事英語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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