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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貴另一公司及高管今天遭司法審判 嫌犯當庭指控郭文貴教唆犯罪

流亡美國的中國房地產富商郭文貴實際控制又一公司及高管職員12日上午在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郭文貴實際控制的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被控騙取貸款及票據承兌罪,涉額共計近15億元人民幣,庭審上三人承認起訴書上的控罪,均直指是受老闆郭文貴指使。法院決定案件擇期宣判。 

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 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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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合早報引述中國官方消息,郭文貴實際控制又一公司及高管職員騙貸等案今天開庭。被告單位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和被告人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高管和職員張新成、郭麗傑、肖艷玲騙取貸款、票據承兌 一案,12日上午在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開封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單位訴訟代表人、被告人及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開封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初,郭文貴(在逃)為解決其實際控制的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資金需求,指使時任裕達置業副總經理的馬成相繼註冊成立鄭州眾望實業有限公司等10個“空殼公司”,通過編造虛假合同等手段,騙取銀行貸款和票據承兌。馬成遂與時任裕達置業財務部經理、財務總監的被告人張新成商議,以“空殼公司”和郭文貴實際控制的鄭州裕達國貿酒店有限公司、鄭州裕達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鄭州仲 良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名義,通過偽造多份銷售合同或裝修合同、虛構投資項目等方式,從2008年5月至2015年4月,40多次從廣發銀行鄭汴路支行、 中原銀行鄭州農業路支行、中原銀行周口分行(原周口銀行)、中原銀行周口分行人民路支行、中原銀行西華支行、中原銀行鹿邑支行和興業銀行鄭州分行,騙取貸款和票據承兌,共計人民幣14.35億元。

指控書指根據郭文貴的授意,上述資金用於歸還裕達置業等單位的債務、向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及境外轉款等。至案發,尚有2.12億餘元人民幣未歸還。

2015年初,被告人郭麗傑全面負責裕達置業工作。同年5月,時任裕達置業財務部副經理的被告人肖艷玲向郭麗傑彙報部分銀行的承兌彙票陸續到期,郭麗傑在明知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指使肖艷玲使用張新成之前採取的手段,從中原銀行西華支行、鹿邑支行騙取票據承兌共計人民幣6000萬元。

公訴機關根據指控的事實,認為應當以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追究被告單位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及高管和職員張新成、郭麗傑、肖艷玲刑事責任。

報道說,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群眾和中外新聞記者60餘人旁聽了庭審。

報道說,庭審上三人承認起訴書上的控罪,均直指是受老闆郭文貴指使。法院決定案件擇期宣判。3名被告張新成、郭麗傑及肖艷玲當庭認罪、悔罪,郭、肖更一度落淚。辯護律師指3人是從犯,具有坦白或自首情節,請求法院從寬判處。

法庭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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