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
中國食品安全新法不追究明星代言有毒食品責任
中國最高法院出台《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後,社會輿論關註明星代言有毒問題食品做廣告宣傳,是否負有連帶法律責任,然而最高法院的解釋明確指出明星代言問題食品不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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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法院出台《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首次對“地溝油”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如果利用“地溝油”加工食品,致人死亡,最高可判死刑。
據北京日報報道,《解釋》還規定:廣告經營者若明知廣告內容虛假而作虛假宣傳的,也應當依照刑法規定以虛假廣告罪定罪處罰。
但是,針對一些明星為出現問題的食品代言,要不要承擔相應責任?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司法解釋規定的犯罪主體是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從一般理解來看,不包括做廣告代言的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