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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

輿論關注女歌手吳虹飛發微博揚言炸建委被拘案

《法制晚報》26日報道,女歌手吳虹飛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此前,她曾發微博稱“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還有建委……”該微博發出當天,吳虹飛便被警方帶走,此事連日來引發微博等網絡空間的熱議。外界大多認為,吳虹飛只不過是被行政拘留而已,但昨天卻傳出其已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報道還引述一位檢察官的說法稱,根據《刑法》規定,吳虹飛或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頓時引發了網絡激辯。

歌手吳虹飛發微博揚言炸建委(微博截圖)
歌手吳虹飛發微博揚言炸建委(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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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方都市報》7月27日的報道,21日凌晨3時,也就是冀中星首都機場爆炸事件後第二天,吳虹飛發了這條“想炸”的微博。此後,吳虹飛還發過另一條微博,“我想炸   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旁邊的麥當勞   的雞翅、薯條、饅頭”,似乎在為自己的不當言論做補救。而爭論主要發生在媒體報道吳虹飛因此被刑拘後,爭論焦點是發這樣的一條微博應該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是《刑法》。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第三項的規定,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而按《刑法》第291條規定,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吳虹飛被刑拘一事引發了眾多法律界人士的關注,多位知名律師紛紛通過微博等方式發表意見,但認為吳虹飛僅僅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聲音,佔據了主流。律師斯偉江認為,吳虹飛的微博非常不妥,但不應刑事拘留,因其行為很難說已經達到“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程度。律師陳有西也在微博上提出,儘管互聯網影響很大,散布這種信息構成的影響惡劣,但是入刑也不夠,合適的方式還是治安處罰。

北京市一位檢察官也對南都記者表示,單就目前信息來看,吳虹飛的微博並未造成社會秩序混亂,應該屬於治安領域的案件,並不構成刑事犯罪。不過,也有法律界人士贊同刑事拘留。廣東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檢察官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本案爭議點是有無“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吳虹飛說這話時,是在北京機場爆炸案剛發生10個小時,北京公安提高了公共場所的戒備,“她這話必然會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視,並抽調警力進行調查”。

該檢察官說,“而且她的個人微博@吳虹飛擁有12萬粉絲,具有相當廣泛的影響力,可能會引起部分民眾的恐慌,甚至會有示範效應,這些,都屬於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很多網友都提出,吳虹飛並沒有真想實施爆炸,而只是開個玩笑或發泄一下情緒而已。對此,上述檢察官表示,無論吳虹飛是不是在開玩笑或發泄情緒,其主觀動機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最後,這位檢察官提醒,很多人都在圍繞5年有期徒刑討論,實際上編造恐怖信息罪最輕的量刑只是管制而已,也就是說可不予關押,不剝奪其人身自由。

昨日下午,律師陳建剛告訴南都記者,他受吳虹飛弟弟的委託,已成為吳虹飛的代理律師。他說本來打算昨日下午去會見吳虹飛,但因為有別的案子要開庭,會見只能推遲到下周一。陳建剛表示,他現在並不知道吳虹飛是被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根據我得到的消息判斷應該是刑事拘留,因為現在她是在看守所關押,必然是刑拘。”另據吳虹飛的朋友透露,由於吳的家人都不在北京,目前暫時還未收到警方的拘留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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