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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事故

青島中石化爆炸事故調查:48人受處分

中國國務院1月10日批覆對青島“11•22”中石化特大爆炸事故調查處理結果,中石化董事長及青島市長等48人受處分。15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1月22日中國港口城市青島發生輸油管道爆炸
11月22日中國港口城市青島發生輸油管道爆炸 (圖片來源:路透社/Str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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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2日,山東省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中石化黃濰輸油管線發生特大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

根據官方公布的調查結果,輸油管道與排水暗渠交彙處管道腐蝕減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因此認定這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包括中石化集團公司正副董事長、青島市長等在內48名企業及行政負責人分別受到紀律處分;另外15名企業及行政官員則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國務院同時責成山東省政府、中石化集團公司向國務院作出檢查,責成青島市政府向山東省政府作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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