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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冒險舉報看守所內“性戲耍”行為

廣州異議人士郭飛雄委託其律師李金星發布緊急通報,舉報廣州天河看守所內對在押人員的“性戲耍”、“性虐囚”醜聞。李金星律師4月2日在通報中指出,郭飛雄當日與他見面時表示,3月25日看守所發生了警官以“查箱”為名,要求在押人員脫光衣服,並進行人身羞辱的事件。郭飛雄希望通過律師,要求對這種全國罕見的借“查箱”為名的虐囚醜聞公布、調查、嚴肅處理,追究責任。李金星律師接受了法廣的電話採訪。

資料圖片:廣州異議人士郭飛雄
資料圖片:廣州異議人士郭飛雄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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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星:關於郭飛雄反映的情況,我們感覺非常震驚。雖然目前中國的看守所經常出現醜聞,但是,關於“性戲耍”、“性虐囚”醜聞,我們還是第一次聽說。郭飛雄冒着巨大的風險,要求律師公開舉報相關情況。我們立即予以公布,並向相關司法機關舉報。我們認為這樣的事件非常嚴重。長期以來,看守所是一個比較封閉的體制,社會並不特別了解裡面發生什麼樣的事情,所以才發生各種醜聞。(那裡)是中國人權狀況比較薄弱的一個環節。我們希望通過這樣的事件,能夠引起社會對看守所人權戰況的重視,能夠推動看守所里的人權戰況有極大的改善。我們的一個基本理念,就是增強透明度,引進一些其他社會力量對看守所(人權)狀況進行監督。最近幾年出現大量問題,包括中國的澎湃新聞在內的媒體都報道過監獄內非正常死亡,以及看守所非正常死亡的事件。這些都是非常極端的事件。這些問題的出現,與監獄內或看守所內的(受害)人不敢說出來也有直接關係。大家都是受害者,但是都不敢說。這次郭飛雄勇敢地說出來,我覺得也發揮了一種重要作用。郭飛雄實際上非常清楚地向律師表示,他確信將這樣的事件說出自己會遭到報復。他已經多次坐牢,很有經驗。我們已經向相關部門發去了律師函,正式的控告書,要求必須保障他的人身安全,不得對他打擊報復。我們也會繼續要求會見他。我們其實還是非常擔心他的狀況。

法廣:但是,律師面對公檢法機關,兩者之間的力量對比是否太懸殊?

李金星:總的來講,我覺得這幾年其實有非常大的變化,由於互聯網的興起,以及社會各界法律意識的增強,大家對這些事已經比較關注,但還不夠。應該說,公檢法對重大輿情還是比較重視,但所採取的處理手段不太公開。我們要求的是公開的處理,公開的調查,這樣才能杜絕再發生類似的行為,透明程序和公論程序非常重要。

新趨勢:以刑事羈押手段代替刑法手段

李金星律師呼籲社會各界關注郭飛雄的人身安全狀況,並要求立即釋放郭飛雄,因為他無罪。

李金星:郭飛雄律師
04:00

Son Li Jinxing

李金星:郭飛雄自2013年8月8日被拘捕以後,他的案子一直沒有審結,按照中國法律,目前還在一審階段,(他被羈押)現在已經600多天了。這其實也是違反聯合國關於得到快速審理的基本原則,但目前中國大陸有一種以刑事羈押手段來代替刑法手段的趨勢。我覺得這是一種不好的現象。刑事羈押雖然有期限,但是,法律上也有很多不合理之處。比如,有上級法院批准,就可以延期(羈押);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情況下)可以無限期羈押,這是刑事訴訟法上次修法帶來的一個很壞的後果。

法廣:就是說可以不判刑,但無限期拘押當事人?

李金星:是的。而且,從目前來看,這種弊端在最近兩年的一些案件中已經非常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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