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高瑜因言獲罪還是泄露機密?

年逾七十的著名女記者高瑜被當局以泄密的罪名判刑七年引起輿論大嘩:憑什麼指控高瑜泄漏了國家機密,許多人認為這是一個首先需要釐清的問題。 當局判其七年徒刑的依據是高瑜在去年七月向境外泄露國家機密。輿論何以不平?問題出在如何認定高瑜是在泄密。根據當局的指控,高瑜把俗稱“七不講”的中共九號文件於去年七月傳給海外一家媒體,其實九號文件早在中國國內一些網站公開,如果說是秘密只能說是一個公開的秘密。當局給高瑜定罪的依據是高瑜對當局上述指控“認罪”,經高瑜兩位律師莫少平和尚寶軍證實,所謂認罪的背景是警方把高瑜兒子抓起來對高瑜進行威脅,高瑜是在警方的脅迫威脅之下才做出這種所謂的有罪供述。警方把這種脅迫的“坦白”在高瑜本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拿到央視作秀,高瑜隨後對所謂“認罪”予以完全否認。律師莫少平認為,根據中國的法律,用刑訊逼供或者變相的刑訊逼供獲取的被告人的證人證言,作為非法證據,應該給予排除。由此來看,判高瑜泄密缺乏起碼的證據,違背習近平政權強調的依法治國原則。一些法律界人士還分析,中共九號文件是一份黨的宣傳文件,主要內容大談意識形態,很難被認為涉及了國家機密。即使有人向外披露共產黨的宣傳文件何害其有?又何以能定為泄漏了國家機密?高瑜被重判的真正理由是什麼?一些分析人士認為大約因為高瑜的敢言,敢於對最高層的做法提出直言不諱的批評。也有人批評高瑜案意味着當局懼怕公眾討論與普世價值有關的議題。高瑜被重判在國際上引起強烈反應。大赦國際認為中國國家機密法是一部措辭含糊和主觀的法律,常用來壓制活動人士的言論自由,高瑜是這一法律的受害者。歐盟駐華代表團一等秘書德羅斯澤沃斯基表示: “歐盟駐華代表團深切關注對老記者高瑜的七年監禁判決。這種判決加強了我們對中國包括博客作者和新聞記者在內的人權衛士境遇的關注,這些人因自由表達他們的觀點一直受到迫害。”高瑜三次被捕入獄,年逾七十被以泄密罪判重刑,您對此有何想法?歡迎在法廣論壇“大家評說”發表觀點。  

中國知名記者高瑜(2007年2月5日攝於香港)。
中國知名記者高瑜(2007年2月5日攝於香港)。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