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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爆案天津港公司總裁及多名負責官員被捕

據新華社27日引述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後,檢察機關積極介入事故調查。經調查發現,天津港(集團)公司作為港區企業管理單位,對轄區內經營企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等職責,有關責任人員疏於管理,對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經營問題未有效督促糾正和處置。

天津大爆炸後現場
天津大爆炸後現場 REUTERS/Str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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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查明的情況和有關法律法規,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鄭慶躍(正廳級)、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助理李洪峰(副廳級)、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安監部副部長鄭樹國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國務院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調查組下一步將深入調查,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加大偵查工作力度,對涉嫌犯罪的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鄭慶躍早前在8月19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聲稱,本次發生爆炸事故的瑞海國際物流公司是一家民營企業,天津港集團公司也是座落在同一區域範圍內的國有企業,“我們是座落在同一區域的沒有隸屬關係的兩家企業”。

鄭慶躍代表集團公司還向社會鄭重地表態,在這次爆炸事故當中,經國務院調查組查實,“如果涉及到集團公司的責任,我們決不推卸。如果涉及到集團公司個人的,無論是誰,我們將嚴肅查處,決不姑息”。

鄭說,天津港是個區域的概念,發生爆炸事故的瑞海國際物流公司是一家民營企業,座落在天津港區域範圍內。天津港集團公司也是座落在同一區域範圍內的從事港口裝卸業務的國有企業,是沒有隸屬關係的兩家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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