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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治

山東某公安局副局長網絡批評“一國兩制”被省紀委認定“妄議中央”

昨天(12月17日),中共中紀委下屬的《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山東“東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長、中共黨員吳某,因在個人微信朋友圈中,批評中共在香港澳門實行的“一國兩制”政策,被山東省紀委官員認定為“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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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報道,吳某閑來無事,在微信朋友圈分享並評論了一篇關於“一國兩制”的文章,他的評論,被上級紀委認定為,罔顧“一國兩制”政策出台的背景與實際,大肆抨擊、公然否定“一國兩制”。

對於他被處分的原因,山東省紀委案件審理室幹部王靜表示,吳某的行為看似不經意,其實違反了中共的“政治紀律”。,而且違反的是很重要的一條政治紀律  妄議中央大政方針。

紀委官員王靜稱,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構成違紀的關鍵是妄議。吳某身為共產黨員,不顧“一國兩制”基本國策出台的歷史背景和實踐意義,大肆抨擊、公然否定,“顯然屬於妄議”。

所謂“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構成違紀,形式是通過信息網絡、廣播或者座談會等公開的,使不特定人或者特定多數人聽到、看到的方式發表看法。

此外,由於吳某“社會關係廣、朋友雜,微信朋友圈並非僅有家人和少數經常交往的好友”,紀委認為,已“不屬於私人空間,而是具有相當的公開性”嗎,他的言論,其通過微信朋友圈,被廣泛轉發。因此,被紀委認定其“造成了惡劣影響”。
該報道沒有指出吳某受到何種處分。

新版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增規定,類似的行為,即“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可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不同,受到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直至“開除黨籍”的處分,如果未造成嚴重後果,不構成違紀,但可以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相應的組織處理。

這位紀委官員稱,中共黨員幹部應自覺在思想上、行動上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能“當面不說,背後亂說”、“會上不說,會後亂說”、“台上不 說,台下亂說”;也不能“心無敬畏”,在網絡世界裡“喪失政治立場”,隨心所欲、妄言妄語。否則,一不小心就可能觸犯“紀律底線”。

微博上,網友“未見千尋”評論說,“文字獄重現天下。以前上課學到或聽說到歷朝歷代各種荒謬無理、可悲可嘆的歷史事件,以前年少無知以為古人愚昧,只當看小說電影,現在才知歷史正在我們身上重演,而且各種奇事怪事的荒謬無理程度更勝古代。”

也有媒體人認為,這位公安局長很可能是針對一國兩制發表了強硬的言論,卻被更為極左的政策所整治,可謂錦衣衛搶了中宣部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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