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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治

副公安部長李東生貪污判15年

被指是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親信的原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裁定他貪污罪成,判監15年,沒收非法所得一百萬元人民幣。李東生當庭表明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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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生被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在2007至13年間,直接或通過親屬收受他人財物共2198多萬元人民幣(摺合約308萬歐羅)。

李東生是現已被判無期徒刑的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的親信,曾任中央電視台新聞部主任、副台長,中國傳媒指他任職央視期間介紹女主播賈曉燁成為周的夫人,因此成為周的親信,不久便被提升為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並在中共十八大當選為中央委員。

2013年12月,他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職,同月,周永康被指受調查。有報道指,李東生在中共十八大前將習近平家族斂財的黑材料寄給彭博通訊社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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