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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

政協委員呼籲停止安排疑犯上電視“認罪”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接受大陸財新網的訪問時,呼籲當局停止安排疑犯上電視認罪的做法,認為這不利於疑犯的個人權利保護,以及司法公正。中國即將舉行每年一次的全國兩會,朱征夫這番言論,已經引起大陸司法界的關注。

中央電視台播放了劉偉在警方監視下接受央視記者採訪  10月31日
中央電視台播放了劉偉在警方監視下接受央視記者採訪 10月31日 網絡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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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征夫在訪問中強調,犯罪嫌疑人在電視上認罪,並不等於真的認罪,更不等於真的有罪。若犯罪嫌疑人真心認罪並有證據支持,說明偵查工作卓有成效,但若特意安排犯罪嫌疑人上電視認罪,則不利於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和司法公正。

近年來中央電視台經常配合政治需要,安排疑犯出鏡承認控罪,這些案件包括國際所關注的記者高瑜被控泄露國家機密罪,以及上個月瑞典非政府組織負責人Peter Dahlin承認在中國從事不法活動的控罪。而最為香港人所關注的,就是銅鑼灣書店股東桂民海在泰國失蹤後,兩度上電視台承認控罪。

朱征夫質疑這種認罪方式的合理性,認為犯罪嫌疑人亦有人格尊嚴。他分析指出,按照常理,沒有人願意主動到電視上認罪,而實踐中,犯罪嫌疑人失去人身自由後上電視認罪很有可能是迫於辦案機關的壓力或者受到取保釋放或從輕處罰的交易條件的誘惑。

此外,犯罪嫌疑人可能因為不懂法律而誤以為自己犯了罪,也可能由於客觀真實與法律真實的差異無法證明他犯了罪,甚至可能是有意替他人頂罪,“只有認罪沒有充分證據佐證,並不能排除合理懷疑”。

他又認為,在偵查中心主義理念影響下,讓犯罪嫌疑人在電視上認罪的“好處”有:可以幫助緩解辦案機關的破案壓力,安撫被害人或其家屬的情緒,平息社會上對於抓捕嫌疑人和相關偵查行為的質疑,甚至可以幫助辦案人員立功受獎。在朱征夫看來,此舉唯獨不能證明犯罪嫌疑人真的有罪,反而正是讓犯罪嫌疑人在電視上認罪的危害所在。

朱征夫相信,在偵查階段讓疑犯認罪,有明顯迫使檢察院提起公訴,以及迫使法院做出有罪判決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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