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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釋法觸發司法複核潮 香港特首也被質疑宣誓無效

由於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宣誓條文作出的解釋沒有訂明不具追溯效力,有親建制市民申請司法複核,要求法院裁定八名泛民主派和本土派立法會議員的宣誓違反釋法內容,宣布八人的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另外,亦有數次挑戰政府決定的市民揚言,今天會就三名建制派議員和特首梁振英的宣誓提出司法複核。法律學者呼籲市民申請前先考慮勝訴機會及涉及的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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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大常委會7日就《基本法》第104條的公職人員宣誓條文釋法後,的士司機從業總會會員鄭玉佳入稟法院,指劉小麗等八名議員宣誓時的言行和道具有違釋法內容,要求推翻立法會秘書長及主席分別就其中六名議員宣誓的有效性和准許其中兩人重新宣誓的裁決,同時宣布八人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和議席懸空。是人大釋法後首次有市民按釋法內容申請司法複核。

鄭玉佳針對的八名議員分別是宣誓時以「龜速」念出誓詞的劉小麗、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變調成問號的羅冠聰,以及在念完誓詞後加上政治主張或展示抗議物品或行動的梁國雄、鄭松泰、邵家臻、陳志全、朱凱廸及姚松炎。

遭入稟的其中七名議員表示,已按法律完成宣誓,過去亦有議員在念完誓詞後加入政治表述,未受質疑,不明白為何現在卻被追究,認為入稟是政治打壓,目的是把民主派趕出議會。

另一方面,有「長洲複核王」之稱的郭卓堅則表明,今天會入稟申請司法複核,指特首梁振英2012年宣誓就任時漏讀「香港」二字、建制派議員黃定光、蔣麗芸及石禮謙三人宣誓時讀漏「香港」或讀錯特區名稱,有違人大釋法內容,要求法庭頒令四人宣誓無效,喪失就任相關公職資格。郭卓堅表明,若非有人入稟要求撤銷八名民主派和本土派議員資格,他不會「以暴易暴」地入稟。

面對釋法觸發的司法複核潮,基本法委員會兩名委員都聲稱要交法庭作出裁決,其中,譚惠珠表示,過往不受挑戰不等於做法正確;另一委員陳弘毅則呼籲市民入稟前須考慮提請複核的勝訴機會,以及敗訴須負擔訟費的後果。

現時審理中的,只有港府就青年新政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宣誓提出的司法複核,與訟三方在人大常委會釋法後,10日應法官要求遞交補充陳詞。當中,律政司及行政長官的補充陳詞指出,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內容,完全支持政府的觀點,即使不考慮釋法,法院亦應得出相同結論,即梁游二人在第一次宣誓時,拒絕或忽略宣誓,已實時失去議員資格;而主席梁君彥容許兩人再次宣誓的裁決是錯誤的。

至於梁游二人提交的補充陳詞則表示,人大常委會的釋法違憲,並無法律約束力,重申法院應該駁回政府提出的司法複核申請。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一方則維持政府不應將主席列為答辯方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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