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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司法

大法官周強公開反對司法獨立 評論稱倒行逆施兼違聯合國決議

中國法院受政治影響雖已是公開秘密,但公開呼籲法官不要誤墮西方思想和司法獨立的「陷阱」的高官,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兼院長周強應是第一人。不過,他的講話隨即引起網上熱議,維權律師劉曉陽指出,聯合國早已通過一系列有關司法獨立原則的決議,中國作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理應落實有關決議;而法律學者賀衛方更直斥周強的言行是「禍國殃民」,在開歷史的倒車。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人大做報告,2016年3月13號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人大做報告,2016年3月13號 路透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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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憲法第126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但儼如中國首席大法官的周強出席14日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時,呼籲與會院長抵制司法獨立。他說,院長們要做好意識形態工作,這便須要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要旗幟鮮明,敢於亮劍,堅決與否定中共領導、詆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錯誤言行作鬥爭,決不能落入西方錯誤思想和司法獨立的「陷阱」。

他更要求把這些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幹部考核和獎懲的重要依據,納入執行黨紀的監督範圍,並嚴懲違反者。周強重申,要把社會主義道德要求貫徹到司法審判中,注重以司法手段促進道德領域突出問題的解決,並須依法嚴懲透過網絡進行的危害國家安全、造謠誹謗、尋釁滋事、煽動群體性事件等犯罪。

周強又呼籲各高院院長制定審理涉及侵害英雄人物、歷史人物名譽等案件的司法解釋,以維護領袖、英烈形象。

對於周強的言論,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賀衛方在微博公開反駁,指司法若不獨立,即意味它會經常性地受到法外因素干預,無法依法作出裁判,難以讓人在裁判中感到公平正義,最終只有「冤屈遍地,引發造反」。而宋朝包青天包拯的故事已代表人民對司法獨立的渴望,現在忽然指為西方觀念,必欲除之而後快,「是真正的禍國殃民的言行,完全是在開歷史的倒車。」

維權律師劉曉原亦在微博發文,列出多份有關司法獨立原則的文件已被聯合國大會通過成為決議,例如《關於司法機關獨立的基本原則》便是在1985年通過成為第40/32號決議和40/146號決議,中國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有責任和義務在實施這些原則與制度。

另外,宋子雄律師質疑周強的說法是否等同中國需要「不獨立的司法」?即倡導可干涉的司法?更有網民促請周「辭官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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