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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須強推國歌教育牽洗腦憂慮 惹違《基本法》疑雲

港府正就中國《國歌法》在港實施進行本地立法,對法律規定中小學教育應該引入國歌教學的愛國主義教育,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表示憂慮,擔心港府要求教育界只推行歌功頌德式的洗腦愛國教育,而強制教育內容亦違反香港教育制度,此例一開,十分危險。

中國官方頒發法令 規定演奏和演唱國歌的方式方法
中國官方頒發法令 規定演奏和演唱國歌的方式方法 圖片:網路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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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法律學者張達明指出,《國歌法》開宗明義訂明,訂定該法的目的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但中英兩國就香港97年後制度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和香港《基本法》訂明,奉行資本主義的香港,97年後「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故此《國歌法》這目的顯然不適用於「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故此不應將此納入香港的國歌法中,否則便是違反《聯合聲明》和《基本法》。

不過,港府對上述憂慮未有明確回復。在推行愛國教育一事上,直至昨(4日)天,教育局長楊潤雄仍然只是重申,當局會配合本地立法後的法例要求,有需要時會向學校發出指引。

《國歌法》與早前引入香港的國旗法和國啟法最大不同是前者要在港推行愛國主義教育,本身是通識科教師的教協副會長張銳輝指出,現時教育局官網上的國歌背景資料並不全面,隻字不提填詞人田漢在文革中的遭遇和歌曲原創性的爭議,憂慮當局日後推行的是單方面的愛國國歌教育。他明言,期望當局日後不要把國歌教育發展為情感投入、肯定及頌讚,如果國歌成為愛國教育主義的教材,那末,香港教師未來帶領學生從不同角度去思考或討論國歌時,便要面對更大壓力。

他續稱,港府至今仍然未能明確地釋除公眾疑慮,擔心政府承受不了中央政府壓力,把國歌法中的愛國教育列入香港法例中。

而教協會長馮偉華更從制度上提出憂慮,他指出,香港教育相關法例一般不會訂明學校的教學具體內容,而是由中、小學按教育局的教學目標和課程框架自行訂定內容,立法要求學校進行國歌教育,有違香港教育制度的一貫做法,亦有以全國性法律介入香港教育事務之嫌,成為危險先例。
他呼籲當局將國歌教育交回校方自行處理,不作硬性規定。

馮偉華認為,期望透過教授國歌等愛國教育方式來誘導學生愛國,不切實際,因為年輕人對國家不認同,是不滿社會和政治現狀的表現,強推愛國教育絕非對症下藥。

不過,親中的教聯會理事鄧飛撰文反駁,指《國旗法》的國歌教育規定難以變相介入香港教育事務,他更建議,可以附例形式來落實國歌教育法律化的規定,使之與《國歌法》的立法原意保持一致。

他認為,港人總是對國家符號抱持漠視或藐視的態度,現在是撥亂反正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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