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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死刑犯示眾 評論指法治蒙羞

21世紀的中國還會出現繞場示眾圍觀殺人?但這明明是廣東剛剛”上演“的一幕。數以萬計的中國人參加了在一座廣場召開的針對十二名嫌犯的審判大會,審判結束,當局宣布對十人立即予以執行死刑。

圖為12月16日,廣東汕尾、陸豐兩級法院聯合在陸豐東海鎮體育廣場召開“宣判大會”。
圖為12月16日,廣東汕尾、陸豐兩級法院聯合在陸豐東海鎮體育廣場召開“宣判大會”。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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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殺頭嘍!同胞們一下子回到了清朝。不,準確地說是回到了文革”有網民這樣評價中國地方當局的殘忍做法。

根據多家媒體報道,12月16日,廣東汕尾、陸豐兩級法院聯合在陸豐東海鎮體育廣場召開“宣判大會”,對涉嫌殺人、搶劫、涉毒的12人公開宣判,其中10人在宣判後被押赴刑場,立即執行。在現場,等待執行死刑者被警察押在警車、卡車上,在運動場里繞場示眾。而“宣判大會”圍觀者眾多,“人滿為患”,還有大量身穿白色校服在校生。

法新社報道說,“一段網絡流傳的視頻顯示,在眾目睽睽之下,嫌犯帶着手銬,被警察押着示眾,在高音喇叭宣布對他們的判決時,嫌犯一個個被警察押着,筆挺地站立在看台上...”

做這件殘忍事情的是廣東汕尾、陸豐人民法院,官媒『環球時報』報道,該法院上周邀請市民去參加“露天審判大會”。『新京報』等幾家中國媒體播出了公眾大會審判的視頻,『新京報』批評說,“即便作為最嚴厲的刑罰,死刑也應該有必要的人道底線,要防止人格侮辱等法外施刑,那隻會讓嚴肅的法治蒙羞。”,並呼籲當局別再繼續上演示眾鬧劇了。

殘忍的程度還體現在,面對眾多圍觀的群眾,其中許多是穿着校服的小學生,12名嫌犯中的10名被判處死刑,並且帶走立即槍決。

法新社引述新京報的評論稱,“從法律程序上說,死刑的終審判決之後並不能當即行刑,還需要由最高法做死刑複核,並簽署死刑執行命令。所以,這次陸豐立即行刑的“宣判大會”,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終審判決宣判,也不是在走一個必要的法律程序,而是當地司法機關特意搞了這麼一場“戲劇性”的場景展示”。

根據人權組織,中國判處死刑的人數超過全球任何國家,但是北京當局拒絕提供執行死刑的數字,中國政府認為這是國家秘密。

中國發生這樣的事件並不偶然,根據中國媒體報道,此前已在中國一些地方多次發生過“集中宣判”、“集中押解”、公捕公判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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