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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

香港20年努力因北京4個月折損一半 荷蘭及愛爾蘭為國安法叫停與港引渡協議

荷蘭和愛爾蘭早前宣布,因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停止與香港的逃犯引渡協議。港府批評兩國將司法合作政治化,公布暫停履行與兩國的相關協議。計及已叫停批准協議程序的法國,香港花二十年與二十個簽訂或確認逃犯協議的國家中,在短短四個月內,已有半數因國安法而叫停協議。

香港數萬人7月1日不顧禁令上街遊行,反對即日實施的港版國安法。
香港數萬人7月1日不顧禁令上街遊行,反對即日實施的港版國安法。 REUTERS - TYRONE S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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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的協定分別是移交逃犯協定和刑事司法協助協定。港府昨(10日)晚發出新聞稿,批評兩國單方面暫停履行與香港簽訂的移交逃犯協議,是公然干涉中國內政,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對此表示堅決反對。發言人又說,兩國將司法合作政治化,損害港府與兩國開展司法合作的基礎,故暫停與兩國的相關協議。

發言人同時表示,另已根據北京的中央政府指示,分別向歐洲三國的駐港領事館發出通知,擱置與法國的移交逃犯協議,暫停履行與德國、芬蘭的移交逃犯協定和刑事司法互助協定。

上月下旬,愛爾蘭外長科文尼(Simon Conveney)在國會響應質詢時,批評國安法「侵蝕了一國兩制下對司法獨立的承諾」,擔心香港的法治不保,決定暫停協議。提出質詢的愛爾蘭統一黨國會議員里士滿(Neale Richmond)對愛爾蘭政府的決定表示讚賞,指決定保障了眾多在愛爾蘭生活的港人不會被遣返到一個迫害人權的司法管轄區;他更透露,是因應其選區內一批曾經在香港工作的選民要求而在國會為香港發聲。

而在愛爾蘭之前,荷蘭亦同於10月停止與香港的逃犯引渡協議。

香港與19個國家簽訂引渡協議,而法國則已進入國會批核程序,但自中國為香港製訂國安法並於7月實施以來,澳洲、加拿大、德國、英國、美國、新西蘭、法國和芬蘭先後宣布停止履行或確認與香港的引渡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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