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家安全法》
香港一大學生遭控"煽動分裂 "獲刑5年監禁
一位香港法官周五以 "煽動分裂 "的罪名判處一名學生五年監禁,理由是該學生在Telegram群中發布信息呼籲香港獨立和反抗中國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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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新社今天報道說,25歲的工程系學生音譯為呂世玉於2020年被捕。他是根據北京同年對香港實施的嚴厲的國家安全法而被定罪的第四人。名為Amanda Woodcock 的法官認為,被告在Telegram上發布的一系列信息 "縱容、鼓勵、鼓吹和煽動分裂或破壞國家統一"。
在網絡張貼的信息中,包括著名的口號 "自由香港,時代革命",雖然這句口號在2019年的大型民主抗議活動中經常被喊出來,現在卻是非法。
Amanda Woodcock 法官最初判處呂世玉44個月的監禁,他表示認罪。但香港檢察官提出反對意見,指出《國家安全法》規定分裂罪的最低刑期為5年,因此法官改變了對該名學生的判決。
法新社說,《國家安全法》對香港的分裂主義、"恐怖主義"、顛覆和外國干涉活動進行懲罰。但包括人權組織在內的法律批評者指出,該《國家安全法》法律的措辭很模糊,並說它實際上將所有形式的異議定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