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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逾半世紀首控傳媒煽動 政府指毋須證明意圖 國安法官裁定指證文章可超檢控時限

香港超過半世紀以來首宗控告新聞媒體發布煽動刊物的「立場新聞案」周一起開審,控方在庭上表明,控罪毋須證明被告具煽動意圖,期望法官審視煽動需證明有意圖的定罪先決條件;至於控方要求把被超過半年檢控時限的「煽動文章」作為呈堂證物,經辯方反對後,仍獲臨時上陣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今(1日)早裁定,可以呈堂,強調控方有責任證明被告有犯罪意圖。

香港當局以"煽動性出版物"的罪名逮捕了至少六名與支持民主的網絡媒體《立場新聞》有關的人,這是親北京當局鎮壓當地獨立媒體的最新事件。
香港當局以"煽動性出版物"的罪名逮捕了至少六名與支持民主的網絡媒體《立場新聞》有關的人,這是親北京當局鎮壓當地獨立媒體的最新事件。 © AFP推特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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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已停止營運的網媒《立場新聞》的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一案,已被還柙超過十個月的鐘和林均否認控罪,而《立場》母公司則沒有代表出庭,被視為不認罪受審。此案原由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能審理,但謝上周六突然以感染疫情需要隔離為由,退出審訊,改由把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出版兒童繪本裁定為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主審。

在昨日的首日審訊中,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指出,控辯雙方對案件的事實爭議不大,但有三大法律爭議點須要處理,包括控罪內容是否超出相關罪名的法定檢控期限、控方需否證明被告有犯罪意圖,以及控罪是否合憲。雙方同意首先處理第一點。

根據法例,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時限是半年,但控罪涉及的時間由 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橫跨十八個月,辯方指出,呈堂的17篇文章中,有十篇是在檢控期前6個月已經「下架」,不能瀏覽,超出檢控時限,不應以此作為提控基礎,否則控罪便「無邊無垠」。不過,控方強調,案件以「串謀」罪名提控,有關文章可證明被告持續在不同時間點展示串謀煽動意圖,並付諸實施,屬串謀的「外顯行為」(overt acts),認為不應受法定的檢控期限約束。

法官經過一晚考慮後,今早開庭便宣布,17篇文章均可作為呈堂證物,詳細理由稍後頒布。

至於普通法刑事罪行均須證明犯罪意圖,而郭偉健之前在繪本案中亦裁定,煽動案須證明有煽動意圖,但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出,只須證明三名被告知悉涉案的刊物內容及刊物具有煽動意圖便可,毋須證明被告們有煽動意圖或有意圖引致暴力或製造騷亂及混亂。而在控方作為提控基礎的17篇文章中,有由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等人撰寫的文章,控方總結稱,文章反映社會事件,顯示各被告連同其他撰文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起推波助瀾的作用,加強該些反政府議題的效力。

控方今日繼續就此提控,稱宗旨是「守護民主、人權、自由、法治和公義」的《立場》,資金來自支持其理念的市民,它不僅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而它在2019年反修例事件中的公開取態,所得捐款額亦因此增加十倍,顯示其收入與反修例事件有直接關係,受政治理念相同者追捧。她續稱,反修例期間,社會上「充斥各種暗涌及政治炸彈」,隨時可毀掉政府的管治權威,推翻「一國兩制」的基石和社會秩序;加上當時有一大群市民不願意接受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部分,採取反抗行動,更有「反中亂港及外部勢力」肆意炒作社會事件,從而推動他們作出武力和各種非法抗爭,甚或配合外部勢力推翻現有政權。法庭必須以此為背景來檢視涉案的17篇刊物是否有煽動意圖和評估被告的犯罪意圖。

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則反駁指,呈堂的大部分文章均是引述他人意見,《明報》、《星島日報》等傳媒皆有報道相同的人物;另外,傳媒有責任報道各方意見,例如訪問殺人犯不代表認同他殺人,故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有犯罪意圖。她又說,傳媒是第四權,「如果報道些少批評就犯法,呢個傳媒唔使做啦」。

案件預計審訊二十天,今天是第二天,審訊仍在繼續。

煽動罪自1967年暴動後,一直未被運用,但自2020年中實施《港區國安法》後,當局「復活」這條被塵封逾半世紀的控罪,且頻繁使用,而以有關罪行控告傳媒機構及相關編採人員,則以「立場新聞案」為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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