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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11年 家屬終爭得香港41年來最大海難進行死因研究 法庭望防同類事件再生

於2012年國慶日的煙花觀賞船與港九小輪相撞造成39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港府一直拒絕公開整份調查報告,而法庭亦認為毋須召開死因研訊,但死者家屬堅持尋找真相,在爭取11年後,終於獲得上訴庭裁定得直,下令為堅持到最後的兩名遺屬的死者召開死因聆訊,以防因海事處的系統性問題而引發同類事件再次發生。法官期望,死因聆訊可令事情告一段落,家屬獲得解脫。相關的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昨(26日)午在裁決後表示,會儘力配合死因研訊。但聞判後笑稱「多年來唯一一次可以在鏡頭面前笑」的死者家屬梁淑玲表示,召開死因研訊只是開始,待死因研訊結束才算完滿,期望各相關持份者,包括船廠及船公司等提供資訊,配合死因庭,以免重蹈覆轍。

2012年南丫海難:求真11年 家屬終爭得香港41年來最大海難進行死因研究 。
2012年南丫海難:求真11年 家屬終爭得香港41年來最大海難進行死因研究 。 © 麥燕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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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是要求召開死因庭的法律訴訟已耗時近三年,梁淑玲和另一遺屬兼倖存者趙炳全因不服死因庭和高等法院原訟庭均認為毋須召開死因研訊的裁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上於庭三名法官昨早頒下書面判詞,指召開死因研訊具有社會功能,可釋除公眾疑慮和找出事件涉及的系統性問題,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符合公眾利益,而原審法官的觀點則過於狹隘,裁定上訴人得直,下令就兩名死者梁家傑及趙少瓊召開死因聆訊,讓家屬可透過死亡研訊「尋回真相最後一塊拼圖」。

判詞指,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可從港府當初召開調查委員會調查得見,問題是調查報告完成後才出現的證據是否有足夠的公眾利益支持召開死因庭,而上訴庭認為事件指向海事處有系統性問題導致事故,涉事官員應在死因庭接受公開訊問。法官舉例稱,有證據顯示「南丫四號」的圍板太低,不合規格,以致船隻下沉,導致有人死亡,並衍生出系統性的問題,包括為何海事處在例行檢查中未有發現這些不合規情況,而這又涉及處方對船隻的審批丶認證和檢查工作等系統性問題,當時未被調查委員會揭發,理應受到調查,並在死因庭上讓陪審團提出建議,以防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另外,死因庭的公開訊問亦有助提升海事處管治和公眾對該處的信心。

法官又舉例道,製造「南丫四號」的船廠是否知悉船隻的水密艙應該建為密封,同樣是海難死者死亡的遠因,認為這是一個需要解答的根本問題和根本原因。

上訴庭三名法官潘兆初丶關淑馨及朱芬齡在判詞中對死者家屬致以最深切同情,期望死因研訊結束時,即使姍姍來遲,亦可以令死者家屬得以解脫。法官又感謝警方從調查委員會取得線索,並準備死因調查報告的努力,成為死因研訊的重要基礎。

堅持求真:為家人死因求個明白 制度問題須公布

協助家屬的前立法會議員塗謹申今早在電台節目中透露,家屬一方至今已掌握七丶八成事實,而法庭有權要求當局就事件提交更多資料,期望港府在死因庭上公開當年由運輸及房屋局就海事處官員所作調查的報告。另外,家屬亦可在死因研訊中盤問和檢驗證據,糾正當年家屬無權在獨立調查中無權盤問證人的極度不公情況。

海難後有多名家屬共同入稟追責,但最後只剩兩人,當中,趙少瓊的弟分趙炳全表明,事發至今逾十年,其昌間曾有放棄上訴的念頭,但念及去世親人死得「不明不白」,實在不可以對死者沒有交代,故此堅持下去。

另一死者梁家傑的家屬梁淑玲表示,本以為一丶兩年便可得知事情真相,遺憾真相一直未明,只好繼續追尋。

她對上訴庭的裁決表示激動,感謝各界協助和律師團隊的堅持,自稱她這個平凡人若非得到團隊的專業意見及分析,「這件事只會沉落去海底」。而法庭雖只裁定為兩名死者召開死因研訊,但會聯絡其他難屬,歡迎他們加入申請召開死因庭。

此外,一班遇難者家屬亦發出新聞稿,表示對裁決萬分感恩,但由於部分涉案證人可能已經移民,呼籲有關人士配合,回港出席死因研訊並作供。

香港41年來最大宗海難事故的「南丫海難」,在2012年10月1日國慶日晚上發生,當時百多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四號」出海,以便觀賞煙花,豈料與港九小輪的「海泰號」相撞,「南丫四號」迅速下沉,造成39人死亡丶92人受傷。當局成立獨立委員會進行調查,但只公開報告撮要,完整報告只向簽署保密信件的時任立法會議員閱覽;而死因庭亦於2020年11月決定不召開研訊,並裁斷遇難者是「非法被殺」。三名死者家屬去年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召開死因研訊,法官高浩文以未符合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家屬的申請。

事件中,「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和「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分別判囚 8年和9個月;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以身為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成,判囚 16個月,但入獄四個半月後上訴得直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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