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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納吉布

馬來西亞為前總理納吉布減刑 未解釋理由

馬來西亞赦免委員會周五表示,已決定將前總理納吉布·拉紮克的刑期減半,納吉布·拉紮克因與數十億美元的1MDB醜聞相關的貪污和洗錢罪而被定罪。

馬來西亞前總理Najib Razak, 
資料照片
馬來西亞前總理Najib Razak, 資料照片 REUTERS/Lim Huey T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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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赦免委員會將前總理納吉布的刑期減半。納吉布·拉紮克今天在吉隆坡法庭審理結束後離開法庭,由獄警護送。

馬來西亞赦免委員會秘書處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正在服刑 12 年監禁的納吉布將於 2028 年 8 月獲釋,對他的罰款也從 2.1 億林吉特減至 5000 萬林吉特(1059 萬美元)。

由馬來西亞國王擔任主席的委員會在周五的聲明中沒有給出將納吉布減半刑期的理由。

納吉布因與國家基金一馬發展有限公司 (1MDB) 有關的貪污罪被定罪,美國和馬來西亞調查人員估計,該基金的 45 億美元被盜,超過 10 億美元流入與前總理有關的賬戶。被定罪後不久,他於 2022 年 8 月申請皇家赦免,馬來西亞最高法院維持了原判,使他成為該國歷史上第一位被監禁的總理。

納吉布一直否認有不當行為,稱他在資金來源問題上受到逃亡金融家劉特佐和其他 1MDB 官員的誤導,他認為這些資金是來自沙特王室的捐款。

納吉布仍在與 1MDB 腐敗相關的其他幾起案件中接受審判。

赦免委員會表示,如果納吉布未能繳納罰款,他將被額外判處一年監禁。

據路透社今天報道稱,馬來西亞國王主要扮演禮儀性角色,但可以根據聯邦憲法授予的酌處權赦免被定罪的人。

為國王提供建議的赦免委員會包括總檢察長和政府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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