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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再次對英特爾開出3.76億歐元的罰單

歐盟9月22日宣布對英特爾濫用市場地位、操控x86核心處理器產品罰款3.7636億歐元,理由包括英特爾付款給惠普、宏碁、聯想等電腦商,以延緩對手產品的上市。

英特爾標誌
英特爾標誌 © KIMIHIRO HOSHINO / 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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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歐盟對英特爾處以10億6000萬歐元的罰款,根據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原因之一是英特爾透過回扣,要求下游業者全數採購英特爾生產的x86核心處理器;原因之二是英特爾付款給電腦商,讓這些電腦商停止或延緩上市那些使用競爭對手超微的產品。

英特爾對此不服並提告。去年,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推翻歐盟委員會的罰款決定,認為上述的第一個行為不致影響市場,但第二個行為確實有濫用市場地位、違反歐盟的競爭法規。

歐盟委員會已就第一個行為的判決上訴到了歐盟司法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9月22日,歐盟委員會就第二個行為重新開罰英特爾3億7636萬歐元。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資料,英特爾在2002年11月至2005年5月期間付款給惠普(HP),要求惠普把使用超微處理器的商用桌上型電腦只能賣給中小企業,且只能透過直接分銷管道(而非分銷商)賣給中小企業;英特爾並要求惠普延遲6個月在歐洲推出首款使用超微x86處理器的商用桌上型電腦。

英特爾也付款要求宏碁把安裝超微同款處理器的筆記型電腦上市時間從2003年9月延到2004年1月。

歐盟委員會表示,英特爾透過這種方式阻礙競爭對手的產品,對歐盟市場的開放競爭和消費者的選擇權益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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