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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通過決議批評香港以安全罪名監禁歐盟公民 呼籲釋放黎智英

4月25日,歐洲議會就阿塞拜疆、岡比亞和香港的人權問題通過了三項決議。其中涉港決議批評香港首次根據《港區國安法》監禁一名歐盟公民。

法國斯特拉斯堡歐洲議會總部資料圖片
法國斯特拉斯堡歐洲議會總部資料圖片 © 美聯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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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英葡籍男黃煡聰(外文名 Joseph John)被指透過名為“香港獨立黨”的已解散組織,於兩年多的時間內,在網上發帖多番宣揚“港獨”等議題。他2022年從英國回港探望患失智症母親時被捕,早前承認觸犯《港區國安法》下“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該案本月11日在區域法院宣判,他被判處五年監禁。

在周四通過的一項不具約束力的緊急決議中,歐洲議會敦促港府“立即無條件釋放”黃煡聰和其他被拘留人士,包括香港社會運動人士李宇軒和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該決議還批評了無國界記者組織駐台北倡議專員白奧蘭(Aleksandra Bielakowska) 日前赴港,計畫到法庭旁聽黎智英案庭審,卻在香港機場被留置盤查6小時,最終未獲得入境許可的事件。

據《南華早報》報導,在決議中以及周三晚在斯特拉斯堡舉行的辯論中,歐洲議會重申了要求歐盟對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實施制裁的長期請求。這份500字的決議“敦促(歐洲)理事會審查其關於香港的2020年結論,並根據歐盟全球人權制裁製度,對行政長官李家超及所有對鎮壓香港自由負有責任的香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官員實施制裁”。

歐洲議會每次全會通常都會就熱點人權問題提出三項緊急決議。在該議會進行辯論和投票前,一小群立法者會迅速對這些建議進行談判。與涉港決議一樣,歐洲議會的議員們本周也通過了另外兩項決議,表達了“對岡比亞可能廢除女性生殖器切割禁令的擔憂”和阿塞拜疆“對民間社會的鎮壓”。

歐盟環境專員辛克維丘斯(Virginijus Sinkevicius)代表歐委會領導層在辯論中發言時提及,上月通過的香港基本法第23條“有可能進一步加速對香港基本自由和政治多元化的侵蝕”。辛克維丘斯續稱:“新立法對國家機密的定義過於寬泛,將中國大陸通行的定義強加於香港”。歐洲議會的決議則稱,該條款的通過“抹殺了香港基本自由的最後一點痕跡”。決議對該法“嚴重影響歐盟辦事處和成員國駐港領事館的工作”表示“驚恐”。

即將在任期結束後退休的歐洲議會中國問題代表團團長包瑞翰(Reinhard Buetikofer)呼籲“所有歐盟當局對香港採取行動”。他呼籲對李家超實施制裁,並敦促歐盟成員國“暫停與香港和中國的所有仍然存在的引渡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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