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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發展

強迫勞動與保護海洋資源有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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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台灣,印度,澳大利亞,韓國以及美國的34家非政府組織在11月21日世界漁業日的前夕致函台灣政府的多個部門要求加強打擊監控台灣遠洋漁業中存在的強迫勞動現象。知名環保組織綠色和平組織多年來高度關註上述議題,那麼,海上強迫勞動與保護海洋資源之間有何關聯?遠洋公海地帶向來是天高皇帝遠的地帶,如何才能夠有效地監督遠洋捕魚的漁船?我們就此電話採訪了綠色和平台灣分部海洋部的負責人。

圖為印尼炸毀被指控非法入境捕魚外國漁船
圖為印尼炸毀被指控非法入境捕魚外國漁船 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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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廣: 您好,非常感謝您接受法廣的專訪,首先請您做一個簡短的自我介紹。

陳佩瑜: 我是綠色和平台灣分部海洋專案組的專案主任,我們在台灣推動遠洋漁業改革已經有十年多,我們最近幾年的工作重點是改善台灣遠洋漁業中外籍勞工的工作權益,希望他們能夠同台灣的本土勞工享受同等的待遇,希望台灣政府能夠為他們提供更多的保障。因為,事實上,我們發現,外界勞工受到不公平的工作待遇往往同破壞海洋資源緊密相關。這就是我們積極提出上述呼籲的原因所在。

法廣:綠色和平組織是著名的環保組織,為什麼要關注勞工問題?您剛才說到強迫勞動與保護海洋資源有關,能否具體地解釋一下?

陳佩瑜:對,許多人都對此表示費解。而事實上,我們所說的非法漁業指的是漁船在沒有權利捕魚的地方捕魚,這同非法勞工是緊密相關的。因為海洋的漁業資源日益枯竭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根據聯合國的統計,每三種魚種中就有一種被過渡捕撈,也就是說,這些魚類不能夠自然恢復原先的數量,面對資源越來越少的困境,漁船就不得不前往越來越遠的地方去捕魚,捕撈的成本也就越來越高,因此,為了減低成本,許多漁船都會藉助僱傭一些外籍勞工。並且用非法的方式來增加捕撈的數量,長此以往,將會形成惡性循環。而且我們在調查時經常發現僱傭非法勞工的漁船往往也從事非法捕魚,根據受到非法待遇的魚工的證詞,他們在船上見證了許多的非法行為。因此,我們期待藉助打擊非法勞工來做到對海洋的保綠。其實,台灣遠洋漁業中的非法勞工現象由來已久,已經存在了二十多年,二十年來,歐盟曾經在2016年向台灣出示黃牌,要求台灣政府加強打擊非法捕魚。歐盟警告說,倘若台灣不加於改善,那麼,歐盟將禁止進口台灣的魚類產品,而歐盟是世界上第一大魚類產品進口國。所以,歐盟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敦促台灣迅速採取措施。今年九月美國政府勞動部也首次將台灣遠洋漁船的漁獲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中,提出對強迫勞動情形的改善訴求。但是,我們發現台灣政府的改善力度十分有限。而且在遠離海岸的公海陸地的法規是很難實施的。因此,我們根據來自第一線的經驗提出了上述一系列要求。認為可以系統性的幫助台灣來打擊非法捕魚。

法廣:台灣的捕魚業在全球佔有重大的比例?能否介紹以下這方面的情況?

陳佩瑜:台灣捕撈能量是全球第二高,如果根據公海上捕撈的時間來計算的話。2018年發布的統計數字,台灣在公海捕撈的時間總數位於世界第二,僅次於中國大陸。另外,台灣擁有全世界最大的活魚貿易商,他直接到漁船收購之後在出售給魚類食品加工廠,所以,作為全球第一大魚類貿易商的所在地以及全球第二大捕撈實體的台灣如果能夠在打擊非法勞工上取得進展的話,將可以在全球的遠洋漁業中起到示範的作用。台灣可以在該行業扮演一個積極的角色。

法廣: 綠色和平東南亞辦公室去年12月9日在國際人權日的前夕公布了一份有關海上強迫勞動的調查報告,報 告指出,34名印尼籍漁民指控13艘遠洋漁船對職工涉嫌欺騙,實施暴力,剋扣工資,扣留護照以及超時工作等等。這13艘遠洋漁船中有五艘為台灣籍漁船,七艘為中國大陸的漁船,也就是說,在中國大陸,強迫勞動現象也十分普遍?

陳佩瑜:其實不僅僅是中國大陸與台灣,在韓國,在許多國家都存在海上強迫勞動的現象。因為即使本國的勞工法十分完善,但是,在公海上本國的法律往往是天高皇帝遠。所以,我們的建議是第一在是增加海上觀察員的比例,設立攝像監視器,這樣可以監督漁船捕撈的內容。有沒有捕撈不應該捕撈的魚類?以及是否虐待船員等等。第二,限制漁船在海上作業的時間,不能任由他們無限制地在海上停留,如果,幾個月甚至一年停留在船上的話,那就很難對他們進行有效的監督。一旦發生衝突事件,外界難以介入干預。

法廣:最後,您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陳佩瑜:我想補充的是,除了政府與企業之外,我們作為消費者也必須承擔自己的責任,如果您拒絕消費那些強迫勞動所獲得的產品的話,那就可以從終端推動所有的消費鏈的正循環。作為消費者,我們可以要求商店明確地在標籤上註明魚的來源,以及捕撈的過程中是否涉及強迫勞動。只有在消費者共同參與的前提下,才能夠有力地打擊遠洋漁業中的非法行為。

非常感謝綠色和平台灣分部海洋專案組的負責人陳佩瑜女士接受法廣的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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