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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治

大律師公會會長批評港府混淆“法治”概念無知者易被誤導

雨傘運動後香港的首個法律年度開啟典禮12日舉行,代表政府的律政司與司法獨立象徵的香港首席大法官和大律師公會會長在分別的致辭中,相互對法治的概念發表演說,後者兩人的意見明顯與律政司袁國強大相徑庭,大律師公會會長石永泰甚至批評政府開口閉口法治,其實“只是達到反效果,對不諳法律或缺乏訓練的人而言,容易產生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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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香港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馬道立亦強調:“很明顯的,絕大多數香港人尊重法治,不管是佔領運動之前,或之後。”此說明顯反駁政府指佔領行動已危害香港的法治。

然而袁國強卻依然夫子自道,大唱香港法治受到佔領行動威脅的論調。袁國強在演說中表示,維護法治,社會上人人有責,不能借追求民主、普選、社會公義等理念,為破壞法治作辯解。他稱,佔領行動涉及大型及個別違法行為,明顯衝擊法治。

在袁國強之前,石永泰在演說中指出,港府官員在發言中常強調法治概念中的“守法”元素,開口“依法”閉口“依法”,聽來似對“法治”必恭必敬,但“這種說法或會適得其反,誤導了公眾有關‘法治’的意義”。他稱過份強調“守法”是極權政府特徵。

他表示很多國家聲稱奉行法治,只是“以法管治”,遵守當權者訂立的法規;中國奉行的那種“法治”並非香港大律師公會理解和應用的法治概念,但他不會加諸評價“說三道四”大陸的那一套。

石又不認同國務院一國兩制白皮書將法官寫成“治港者”,稱“當權者根本不應把任何定義不清的政治要求加諸於他們(法官)身上”。

首席大法官馬道立發言時,亦對所謂的一國兩制白皮書不敢苟同,強調法院和法官只按法律斷案,絕非為解決政治問題而設。。馬道立還強調,香港的制度,根據基本法,就是三權分立及司法獨立,“法庭獨立於立法會,獨立於政府”。這顯然與中共領導人的主觀意願南轅北轍。2008年7月,港澳事務小組組長的中國副主席習近平,公開要求香港要“三圈合作”。

馬道立還說,絕大多數的香港人都尊重法治,不管在佔領運動之前,或之後,“我絕不相信有人會持相反意見,認為法治不需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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