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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拒絕香港警方要求刪除打人視頻

全球最大網絡搜尋引擎谷歌Google日前透過官方報告披露,香港警方去年曾經要求該公司旗下的YouTube刪除一段警察在警車上毆打市民的視頻,警方的理由是視頻屬於錯誤訊息,但遭谷歌拒絕。

谷歌
谷歌 路透社/Dado Ruvic/F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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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並沒有提及視頻的內容涉及那一宗事件,不過曾經被警察在警車上毆打的社運人士更指,事件有如中共六四後抹走歷史,形容香港警察已經“公安化”。

谷歌日前發布每半年一次的《資訊公開報告》,列舉網站的各項統計數字。最新一份報告指去年7至12月期間,谷歌曾收到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轄下的科技罪案調查組要求,希望移除一條YouTube影片,原因是片中散布錯誤訊息,指香港警察在警車上襲擊一名被捕人士。

谷歌的報告又指,去年7至12月谷歌總共收到3個來自香港行政機構的移除要求,但谷歌全無下架;另有兩個附有香港法院命令的要求,希望移除網站21個項目,谷歌亦只配合了一半。

外國政府也有類似要求,例如英國去年就根據國家反恐法,要求谷歌移除一條伊斯蘭國的宣傳影片並獲受理。

蘋果日報指出,去年有兩宗警察疑在警車打人的事件較為轟動,第一宗是去年6月13日反新界東北示威期間,黃永志及周諾恆等5位社運人士表示被拉上警車後,遭警員拉下窗簾關燈毆打,事件最後不了了之。

第二宗是去年聖誕節前夕晚上警方在旺角拘捕12名懷疑以“慢步”方式遊行抗議的人士,19歲少女畢慧芬投訴被帶上警車後,遭3名女警用粗言辱罵及掌摑臉和耳。

黃永志接受查詢時指,今次警方要求YouTube下架,令他想起中共在六四屠城後嘗試抹走民間的記憶,他慨嘆已無法令相關警員入罪,現時警方卻連批評的聲音都容不下。

港府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移除內容,其實並非新事。2013年政府回覆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的質詢時透露,2010年2月至2013年2月,8個政府部門共向多個網站發出逾7000項移除要求,全部都不是根據法庭命令提出,其中警務處以防止罪案為由45次要求網絡供應商移除資料,全部成功。

每年舉辦7.1大遊行的民陣警權組召集人吳仲達批評警方濫權,侵犯言論自由。他指出,倘若警方覺得該影片有問題,可以發聲明澄清真相,讓公眾評理,但無理由粗暴地要求刪除視頻。他認為警方的行為“公安化”,看到不合心意的資訊就要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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