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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4人涉跟蹤恫嚇立會候選人朱凱迪3被判牢其一竟曾犯殺人罪

去年9月立法會選舉在新界西直選區以超過8萬票膺選為票王的朱凱迪,在選舉投票當日遭到4名男子駕駛汽車跟蹤,該4名男在早前已被裁定一項遊盪導致他人擔心罪罪成。裁判官昨表示,有被告因政治理念與朱不同,受人指示下企圖阻撓朱勝出選舉,法庭認為參選人應在自由及不受干擾下完成選舉,遂判處其中3人入獄兩個月,另判最年輕的19歲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香港某法院外觀。 攝於2017年3月
資料圖片:香港某法院外觀。 攝於2017年3月 圖片來源:路透社/Bobby 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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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接受查詢時說尊重法庭判刑,並稱警方早前已停止向他提供24小時保護。他認為事件尚未結束,至今未能找出幕後主謀及對方企圖及計畫。

辯方求情時表示,4名被告社服令報告正面,有悔意,多番稱各人行為並不過分,冀輕判。辯方引述報告稱4人只因“工作”而犯案,不是針對朱。

裁判官聞言反駁,首被告黃堅輝(36歲)為案件主腦,於報告中承認與朱的政治理念不同,更稱有人向他指只要找到朱的不軌行為,便可防止朱於選舉勝出,形容其犯案目的清晰。裁判官另指首被告唆擺胞弟、次被告黃俊欽(19歲)犯案。

法官續稱,4人以兩車跟蹤朱已足以令他受驚,事主非普通市民而是立法會參選人,案情嚴重,參選人應在自由且不受干擾下完成選舉活動,遂須判處阻嚇性刑罰,判處首被告黃堅輝、第三被告林家俊(43歲)及第四被告何義基入獄2個月。這3人均有案底,如首被告便曾因管有槍械、彈藥等判監4年8月。

4名被告中,只有18歲次被告黃俊欽無案底。其兄長、首被告黃堅輝2002年曾管有煙花,判囚7天緩刑1年,翌年他承認串謀兩名男子,將兩支價值1.2萬元的仿黑星手槍及兩發子彈,藏在冷氣機內掩人耳目,從深圳偷運來港,惟交收時被警方識破,後在高院承認串謀無牌經營槍械及彈藥。

第三被告林家俊曾干犯誤殺、搶劫等罪,其中一案是他於1996年因不滿19歲同居女友收藏與前男友舊合照,又發現有男人約她外出,惱怒下用睡袍腰帶勒死女友,其後向警方訛稱女友是自殺。原被控謀殺的林,終被裁定誤殺罪成。

第四被告何義基有21項定罪紀錄,包括管有應課稅品、偷車及無牌駕駛等。唯一未曾犯事的次被告,辯方曾求情指他成績優異,但裁判官閱覽成績單後驚訝指出被告成績差勁還被稱作“優異”,辯方便改口指他成績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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