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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富商李建勤需付前妻12億元贍養費破香港紀錄

香港再一次證明它是亞洲的“離婚之都”。香港高等法院1日判處一宗離婚案時,下令家財億萬的丈夫李建勤需要向前妻曾昭潁支付12.2億元(港幣,下同)贍養費,摺合約1.16億歐元。這相信是香港有史以來經法庭處理的離婚訴訟案最大的一筆贍養費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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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勤不但需要支付巨額贍養費,而且還因為涉嫌與父親李德義合謀偽造借款協議,將兒子財產轉移父親名下,以圖減低曾昭穎可分到的資產,法官辛達誠Saunders已明言將判詞轉交律政司處理。換言之,李氏父子還可能面臨偽造文書的刑事檢控。

本身是律師的前妻曾昭潁獲悉法院的判決時,感到非常興奮,金額雖然比原先要求的55億元少一大截,但她成功瓜分前夫身家,忍不住尖叫,笑不攏嘴不停說:「好開心。」現年38歲的曾昭潁1995年在倫敦邂逅李建勤,兩人在2000年結婚,但在2008年分手。兩人育有一個女兒,現由曾昭潁負責養育。

這宗離婚官司10月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審,夫家李氏家族是香港恆豐酒店的擁有人,家族之首李德義家產遍布歐美及東京各地,他的兒子李建勤,亦即本案被索償贍養費的被告,根據一個多月來的法院聆訊供詞顯示,生活非常奢華,除了名車、遊艇及分布香港、倫敦各地的豪宅,還瞞住父親李德義購買一架4億多元的私人飛機。法院供詞顯示,李建勤光是一年的個人開銷,就高達1.5億元。曾昭潁原本要求法院將前夫的一半財產,分給她當作贍養費。

法官辛達誠在裁決中表示,夫婦離婚前的生活程度,只是僅次於以美金計的億萬富豪生活。辛達誠評定,截至今年3月為止,李建勤的資產凈值64.26億元,曾昭穎則持資產凈值7900萬元,合共65.05億元。法官認為扣除李建勤投放的3.88億元資產,夫婦對家庭經濟貢獻是平均的,估應平分身家。但法官接納李氏父子的律師所言:「如果沒有父親(李德義)的貢獻,李建勤根本一無所有。」故為顧及父親李德義的權益,判曾昭穎可從夫婦總資產中分得20%,即13.01億元,另減去曾昭穎本身持有的7900萬元,李建勤須向前妻曾昭穎支付12.22億元。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去年11月在審理富商蒙民偉遺產爭產官司的一項裁決,香港的離婚贍養費計算方法,應跟隨英國模式的一半一半平分原則,即夫妻離異之後,兩人將平分財產。香港大學法律學者張達明表示,終審法院的裁定雖然並非是一個鐵打的先例,但對富有人家而言,無疑具有相當的警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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