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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向谷歌索取用戶資料個案增加但半數被拒

根據上星期公布的《谷歌透明度報告》,香港特區政府向谷歌索取用戶個人資料的次數增加,但大約有一半的要求遭到拒絕。有評論認為,有關的要求應該尋求法院簽署的許可令,保障合法性。

谷歌
谷歌 REUTERS/Kim Hon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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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披露,港府和執法單位今年上半年一共向谷歌提出359次要求,交出371個用戶的資料,這個數字比日本多出一倍,但比新加坡政府要少。

谷歌的報告顯示政府索取個人用戶資料的次數增加,乃全球的趨勢,而谷歌批准港府要求的比率大約是48%,即有一半以上的要求遭到拒絕。

相對之下,港府在2010年只不過才要求谷歌交出140個用戶的資料。對有關的個案增加,港府首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劉嘉敏告訴南華早報,主要原因相信是互聯網的資訊越來越多,網上罪行亦有增加。香港去年科技罪行就飆升了70%。

港府新聞官員表示,有關的要求主要是為了防止罪案,協助查案以及執法用途。

但該報引述立法會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表示,這個趨向足以令人警覺,“因為我們沒有辦法知道究竟這些要求本身是否合法”。

莫乃光以當年香港郵政一宗“不合理”的要求為例指出,該政府單位曾經要求谷歌刪除一段視頻,聲稱可能會對香港郵政的形象蒙污,及導致員工不安。

今年上半年,政府當局曾要求谷歌刪除一段視頻,但遭到拒絕,但未見透露該段視頻的內容。

報導指出,另一位立法議員凃謹申亦同意莫乃光的觀點,“如果沒有適當的法律保障,政府的要求可能觸犯個人私隱,甚至會導致政府濫權”。他說,政府去年回信立法會的質詢時承認,政府要求刪除網上資訊或索取用戶資料,沒有一宗是得到法庭事先批準的。

本身是律師的凃謹申建議修正目前的法律,規定每一宗索取資料的要求,都必須得到法庭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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