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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

法官:為了遷就梁振英一個人律政司涉胡亂告人

維護香港法治的律政司,為了遷就梁振英一個人而涉嫌胡亂告人,遭到法官昨天6日在法庭上駁斥,案中被告人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因此而上訴得直。

梁振英在立法會宣讀任期最後一份施政報告,2017年1月18日。
梁振英在立法會宣讀任期最後一份施政報告,2017年1月18日。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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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發生於2016年,時任特首的梁振英遇到示威者,當中一名示威者吳文遠向梁投擲三明治,但卻誤中梁身旁的警方署理總督察,吳事後被裁定普通襲擊該名警察的控罪成立,判牢3個星期,但吳不服定罪提出上述,高等法院6日裁定吳文遠上述得直,撤銷定罪及刑期。

法官邱智立在庭上批評律政司將署理總督察,而非梁振英列為受襲者,檢控決定表面看來不合常理,明言此舉如為避免梁振英出庭作供,做法明顯值得商榷及令人不安。

法官在庭上指出,本案反而有充足證據證明吳觸犯了普通襲擊梁振英的罪行,因此“有一點令本席大惑不解的,為什麼控方不直接控告上訴人普通襲擊梁振英先生而選擇以劉泳鈞作為受襲擊者”。邱官坦言如因梁是時任特首,檢控當局為免傳召他做證人,才作出這樣選擇,“那檢控當局就是因為一個人的緣故或要遷就一個人,而作出一個表面看來不合理的檢控決定,這做法明顯地是值得商榷和令人不安”。不過邱官補充,他並不知道真正原因,不作揣測。

吳文遠上庭前手執三明治會見傳媒,言辭間對上述不大樂觀,直到邱官庭上宣布他上訴得直,他還感到錯愕,在步出犯人欄還笑問發生什麼事,而旁聽公眾鼓掌以示支持,大叫“有天理”。

吳離開法院時高舉勝利手勢,聲稱“畢竟一份軟趴趴的三明治又如何稱得上是襲擊”,“整件事根本就是政治檢控!因為政治原因才選擇檢控我,亦都因為政治原因,才選擇不傳召梁振英出庭”。他不擔心律政司上訴,拒作揣測。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將研究法官判詞和主控的報告,再決定需否跟進,強調律政司一直捍衞獨立檢控原則,不受涉案人士社會階級、公職地位或其他社會地位影響。

控罪指2016年9月4日立法會選舉投票當日,吳文遠襲擊署理總督察劉泳鈞。審訊時梁振英並非控方證人,直至辯方向法庭提出申請,辯方始獲准傳召梁出庭作供。

法官在判詞指出,原審裁判官是在“惡意轉移”基礎上,裁定吳襲擊署理總督察劉泳鈞罪名成立,即控方必須證明吳針對梁的襲擊行為,最後轉移由劉去承受。惟邱官翻看新聞片段,認為劉當刻從容前行,只是雙手稍為有點動作,看不到劉有半點憂慮會被三明治襲擊,明顯劉明知三明治不會擊中他,只是本能反應伸手“擋格”,這當然不構成普通襲擊,故認為吳的定罪不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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