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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香港

陳明通:兩個獨立國家都有司法管轄權不能當作國家內部事情投案就好

台灣堅持不讓分屍案兇嫌陳同佳從香港自行赴台投案,原來是為了要彰顯台灣和香港不是同一個國家,而且是要避免在反送中聲浪下和港府站在同一陣線。台灣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天在立法院答詢時坦率承認,陳同佳案,兩個獨立國家都有司法管轄權,必須司法互助,不能把它當成國家內部事情,去投案就好,但北京就是想搞這個事情。

台灣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圖)2019年3月27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
台灣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圖)2019年3月27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 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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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通說,去年開始,台灣一直向香港請求司法互助,香港都不回應,並想辦法通過送中條例,後來才跑來跟台灣商量,讓陳同佳來台投案。他說,「我們不可能幫他去落實送中條例,所以我們反過頭來再要求做司法互助」。

陳明通強調,他必須大聲說出來,陳同佳案是跨境犯罪,不是可以私了的,必須跨境合作。這是兩個獨立國家的司法管轄權,不能把它當成國家內部事情,去投案就好了,天底下沒有這種事情。

他還舉例說,有人在台灣的雲林縣犯案,去台北投案;陳同佳現在是人在香港,要來台灣投案,北京就是想來搞這個事情。

另外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詢問陳明通,台灣追一年要求司法互助,香港置之不理。陳明通表示,香港就想要私了,要不是國安單位高度警覺,捍衛主權把他攔下來,陳同佳昨天就跑來了,無視雙方的管轄權。陳明通再度強調,陳同佳是跨境犯罪,卻想要找個人陪同帶着來投案,當成國家內部的問題,這是兩個司法主權,當然要透過司法互助。

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牧師在香港說,如果陳同佳赴台,必須獲得公平合理審訊,不能成為「政治籌碼」。陳明通強硬地說,「我勸管牧師少講兩句話,如果你有心要幫這個受害女生伸張正義,要讓陳同佳來受審,請你少說兩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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