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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無視疫情緊張出國趴趴走者別領補助

由於台灣新增多名因在國外旅遊而染上病毒疾病的案例。台灣政府就此警告:民眾如果非必要卻執意前往旅遊疫情第三級“警告”的疫情高風險國家,就不得領居家檢疫補助,但第一、二級不受限。

台灣防疫指揮中心每日疫情公報會 資料照片
台灣防疫指揮中心每日疫情公報會 資料照片 © 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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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日前公布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規定:民眾因COVID-19(武漢肺炎)而居家隔離、檢疫及家屬請假照顧,每天可領1000元、最多14天新台幣1.4萬元的防疫補償。不過,有民眾擔心會有蓄意出國、回國領取補助的“漏洞”;加上近日不少確診個案都是境外移入,增添對海外旅遊疑慮。

中央社報道: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將研擬辦法,處理蓄意出國、回國領補助者或無視疫情緊張而出國趴趴走者。

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副組長莊人祥表示,因目前沒有疫苗,也沒有抗病毒藥物可以治療,必須全力防堵,避免社區疫情擴大、造成民眾健康損害。如果民眾沒有必要理由,卻執意要出國,回國後不能請領防疫檢疫補助。

莊人祥表示,指揮中心研議,將針對列入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警告」(避免到當地所有非必要的旅遊)國家,如果民眾沒有必要理由,卻執意要出國,回國後不能請領防疫檢疫補助。

何謂「必要」的旅遊;莊人祥說,例如有些人是因公出差,且公司指定一定要去;或有些人可能是因出國奔喪,有不能不去的理由。屆時回國提出申請檢疫補助時,需附上出國的相關必要證明才能申請。如果沒有必要理由,補助就不會核發。

前往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警告)國家者,回國必須居家檢疫14天;第一、二級則需自主健康管理。目前中國大陸(含港澳)、韓國、伊朗、意大利旅遊疫情建議列為第三級:警告。

另,自3月17日起,歐洲申根國家(法國、德國、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芬蘭、瑞典、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捷克、匈牙利、希臘、馬爾他、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冰島、挪威、瑞士及列支敦斯登)及與申根區自由流動的英國、愛爾蘭共27國及杜拜(杜拜含轉機)旅遊疫情建議提升至第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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