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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香港警方9月25日通報,一名男學生和其母親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稱,警方周四在一所住宅內查獲多款武器,包括一支手槍型的胡椒彈球槍等,一名姓呂的23歲的男學生及其49歲的姓蔡的母親都因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等多項罪名被捕。

2019年9月,香港大嶼山住宅樓
2019年9月,香港大嶼山住宅樓 © REUTERS - Amr Abdallah Dalsh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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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追查後發現有港獨文宣,案件已轉交警方國安處跟進,被捕人將被加控一項煽動及教唆分裂國家罪。李桂華沒有通報被捕者全名。

港版《國安法》於6月30日開始實施,設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項罪名,最高刑期可致終身監禁。

該法律支持者認為它能制止動蕩,維護社會穩定;批評者則認為它破壞了香港的人權和自由。

9月25日,英國呼籲中國維護《中英聯合聲明》所保障的香港權利和自由,並尊重香港的司法獨立性。

英國南亞以及英聯邦事務大臣艾哈邁德(Tariq Ahmad)在聯合國人權論壇上說,中國實行港版《國安法》,“明顯意在消除異議人士”。

艾哈邁德也呼籲中國允許外界進入新疆。他說:“那裡的文化和宗教受到嚴格限制,我們也讀到有關強迫勞動和強迫生育的可靠報導。令人震驚的是,未經審判就被關押者多達18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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