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香港/政治

傳媒告傳媒:黎智英告《大公報》誹謗兼索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要求《大公報》撤回針對他的誹謗性圖文不果後,前(26日)天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髮禁令,禁止《大公報》再誹謗他,並要求對方賠償和刊登道歉聲明。黎智英表示,不希望有人以相關假消息藉香港國安法陷害他。

大公報6月一份頭版報道,被指誹謗黎智英可能潛逃,遭黎興訟禁制及索償
大公報6月一份頭版報道,被指誹謗黎智英可能潛逃,遭黎興訟禁制及索償 © 法廣 /麥燕庭製圖
廣告

根據入稟狀,涉事的是《大公報》本年6月25日一篇標題為《亂港頭目謀「着草」 路線曝光 收費100萬》的文章及其他圖文,內容誹謗原告黎智英,包括捏造黎計畫棄保潛逃離港,損害其聲譽,刊登前未有就文章內容向黎核實。入稟狀指出,《大公報》發布涉案文章時,已是黎智英獲得律政司就若干刑事案件批出保釋14日後,保釋事宜當時已不再是新聞。另外,黎指該報對他有敵意,經常以「漢奸」及「肥佬黎」等侮辱性及貶低其身分的綽號來稱呼原告,故此入稟叫停有關誹謗行為。

本台翻查報道,當日《大公報》以整份頭版報道入稟狀提及的「調查報道」,而該篇頭版頭條報道未有點名黎智英,只是說有「亂港分子」打探潛逃路線,有「*仔」(即年輕人)問價。不過,配圖則刊登黎智英等「嫌疑人」的照片。而真正提及黎智英名字的,是頭版底部一篇題為《陌生年輕人「安全屋」踩線》的報道,當中指,「黎智英,已多次向法庭申請離港保釋,不獲批准,黎逃避刑責『着草』(按,即逃亡)之心昭然若揭」。

黎智英接受壹傳媒的《蘋果日報》訪問時直指《大公報》亂講和污衊他,不能讓該報繼續誹謗他,否則執法部門隨時會利用這些假信息作為指控他觸犯香港國安法的「證據」去「搞」他,情況會更嚴重。另外,他亦怕謊言講多了也會有人相信,影響其聲譽。

原告於7月3日曾向《大公報》發律師信,要求對方撤回誹謗的文章、承諾不發布同類誹謗內容、刊登道歉聲明和作出賠償,首被告於同月22日回復,否認指控和拒絕原告的要求。據了解,原告興訟對象之一的次被告 - 《大公報》總編輯賈西平,已於2017年退休,故此未對黎智英的要求作出響應,星島集團旗下不同報章的專欄攻指黎智英「告錯人」,而《蘋果日報》的報道則指,根據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資料,《大公報》自2009年將賈西平註冊為編輯後,一直未有更改相關數據。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