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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關係/釣魚島

保釣號船東羅就欠訟費176萬元 遭港府11年後申請破產

身為保釣號船東的保釣行動委員會前主席羅堪就(又名羅就),11年前因不滿港府禁止保釣號出海而與港府對簿公堂,敗訴後拒絕支付逾百萬元的訟費,至今突然被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破產,案件排期明年3月10日審理。羅就不評論港府在大肆打壓社運人士時追債是否有政治目的,但就表明,已準備被法庭裁定破產而過四年「苦日子」。

2006年保釣號已是釣魚台島在望,當年羅就(右下小圖)是船上總指揮
2006年保釣號已是釣魚台島在望,當年羅就(右下小圖)是船上總指揮 © (保釣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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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就是「啟豐二號」(即保釣號)的主冊船東,2006年時以總指揮身分乘船出海闖釣魚台島,因日本海上保安廳派出7條船攔截、發動機冷卻水管被撞破裂而被迫回航,其後港府海事處禁止保釣號出海,羅就以禁止行動不合理而興訟,結果失敗,並須支付律政司的律師費。

羅就向本台表示,當年的律師費約為115萬港元(下同,摺合約12.3萬歐元),他當時已表明,不會支付港府不合理行動而衍生的律師費,其後律政司人員間中口頭追債,及至近月才外聘私營律師行發信追債,而涉款金額則增至176萬元,相差的50多萬元應是利息。

他不猜測港府為何追討11年後才正式申請他破產,但就說,當局現時「亂拉亂告」反修例人士,所以律政司忙得無法親自申請他破產,而要外判予私人律師行代行。

保釣委員會上月已決定拆卸已經傾側的保釣號,明(12日)天會舉行記者會,讓公眾「瞻仰遺容」,但因為仍然欠船公司數十萬,拆卸費用也須由船公司墊支,根本無法償還政府律師費,羅就更表明,莫說沒有錢,即使有錢,也寧願買船出發到有主權爭議的釣魚台島宣示中國主權。

一旦法庭裁定羅就破產,其個人財產會被用作償還債務,不足者會在未來四年的收入扣除,只餘款項供他維持基本生活開支。除非債權人反對,其破產令會在四年後自動解除,重過正常生活。羅就表明,已準備過四年清苦生活。

現年71歲的羅就,熱中社會事務,曾到北京請願,現為民間電台、社會民主連線和保釣委員會成員。他曾三次乘船闖入中日兩國有主權爭議的釣魚台島水域,2012年時,同船的曾健成成功登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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