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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港大校董呼籲校委會撤銷封禁決定 一校委會成員辭職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8月4日決定,禁止所有參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會議的學生進入港大校園範圍,以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隨後在校委會發表聲明後辭去校委會成員職務,並指學生的確做得不對,但已經道歉,大學應該是培育學生有錯能改的地方。此外,七名港大校董向校委會發表公開信,認為有關決定在法理上並不恰當,實質上等同向學生採取嚴厲紀律處分。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就“哀悼”刺警疑兇道歉資料圖片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就“哀悼”刺警疑兇道歉資料圖片 ©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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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消息顯示,張達明周四在接受商台節目採訪時表示,沒有參與昨晚校委會的會議,本身也是臨時收到緊急會議的通知,但基於另有事務無法出席,最終也沒有收到討論文件,不知道具體討論內容。他還透露周三晚已正式辭任校委會成員,但未有正面回應是否與校方上述決定有關,只表示“有好多因素,希望專註做一些有能力做的事”。當被問到對校方決定有何看法,張達明認為學生確實做得不對,但已經道歉,大學應是培育學生有錯能改的地方。他提到,校方本身有紀律研訊程序,有規有矩,由紀律委員會聽取學生申辯下再作決定,但是次決定似乎有“越權”嫌疑。

張達明稱,暫時未見學生面對嚴重的法律風險,而即使學生當日行為可能構成違法,在無罪假定原則下,學生甚至連被檢控都未有,質疑是否應如此變相剝奪學生學習的權利。他建議,相關學生下一步或可諮詢法律意見,因一日仍是學生,於法律上和港大都有合作關係,雖然校方也有紀律處分的權利,但始終今次校方在程序上未必站得住腳。另據報導,七名香港大學校董周四向校委會發公開信,批評校委會在前一天宣布禁止在上月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自殺身亡的疑兇梁健輝的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學生進入校園的決定,認為有關決定在法理上並不恰當,實質上等同向學生採取嚴厲紀律處分。

公開信寫道,“作為香港大學校董會的成員,我們認為校委會這項決定在法理上並不恰當;在沒有聽取任何相關學生的辯解而作出處分,於程序上亦有違自然公義原則;在學生會已撤回決議、全面道歉及相關幹事辭職的前提下,校方卻以‘風險管理’為由,肆意剝奪學生學習的機會,亦不符合大眾對大學秉承循循善誘的教育風範之期望。故此我們要求校委會撤回8月4日對學生採取處分的決定,並嚴格按照香港大學條例的相關章程處理此事件。”

此前,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通過動議,“感激”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為港犧牲”,引來多方批評後撤回決議並致歉。港大校委會7月27日委任專責小組研究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事件,對大學的影響及相關風險管控措施。隨後,港大校委會周三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並接納專責小組的報告和建議。校委會決定所有參與當日會議的學生,均被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為止。同時,校委會要求校方管理層制訂執行方案,跟進事件發展,對措施作適時修訂,並向校委會彙報。大學亦需要檢視現行風險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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