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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呼籲立法禁止活熊取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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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歸真堂藥業公司為了能夠上市,對外宣傳說他們活熊取膽的方式有多麼人道,歡迎大家參觀,沒想到一石激起千層浪。該公司的聲明引起全國一片討伐之聲。網民,專家學者,環保人士以及動物保護團體強烈譴責這種野蠻做法。更有專家認為,中國應該儘快立法保護黑熊。據中國媒體報道,一大批中國知名法學家公開發表呼籲書指出:“現有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已經不足以應對這一領域今天所面臨的嚴峻問題,需要在立法宗旨、制度配套、機構建設和法律執行諸方面加以檢討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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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呼籲書的是一批享有盛譽的法學家,包括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季衛東、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梁治平等人。已經81歲高齡的江平教授,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採訪時,指出活熊取膽行為“很不人道”,希望能夠立法規範,“最基本的原則就是,不許用虐待的方式造成動物生理上極大的痛苦,來獲取商業利益”。在日本執教多年的季衛東教授則介紹,日本獵殺海豚的做法同樣遭遇詬病和立法缺失。不過,日本虐待、殘殺動物是可按刑法定罪的,“比如一年以下的徒刑,還有罰金的方式,確保法律規定的效果。”中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徐雪莉則建議,要給適當的動物保護組織在動物受虐待情形下在法律上起訴的資格,使動物保護組織成為受虐動物法律意義上的利害關係人。

據介紹,中國動物保護的法律體系主要是野生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這部1988年頒布的法律,多年來屢遭詬病,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曾動議修訂,但國家相關部門20年前就啟動修法,至今仍未見具體結果。“其中核心問題是部門利益的爭執,或者說是野生動物的權屬之爭。法律修改的過程就意味着權力的再分配,導致這個法律修改一直達不成共識。”

呼籲書中提到的動物保護法,一直沒有進入立法者的視野。不過,民間乃至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求立法的呼聲不絕於耳。而與此同時,虐待動物事件層出不窮。2002年,清華大學生劉海洋硫酸潑熊,激起公憤,然而卻因為沒有適用的法律,只能判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此後虐貓、虐狗視頻事件頻發,法律則完全保持沉默。直至最近“歸真堂”事件中,企業竟敢稱“反對我們就是反對國家”。梁治平憤慨地說,這是中國法律的恥辱,“這不只是一個專業上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的基本價值問題,涉及到法律人的良知和職責。”

此外,中國著名作家馮驥才和美術家 韓美林在政協會上提案,要求國家立法取締“活熊取膽”提案指出備受爭議的“活熊取膽”將何去何從,為當前社會各界所關切。毋庸置疑,“活熊取膽”無論是先前鐵馬甲式的虐熊,還是現今的造瘺引流,都是對熊人為和強加地製造終生不愈的創傷,都是非人道的,是為現代的文明社會所不能接受的。不能因為有某些藥用價值和有較大的利益可圖,給動物製造終生的創傷與痛苦,更不能將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作為單純的賺錢工具。如此“惟利是圖”不僅有損國家的文明形象,而且在確立我們社會正確的價值觀方面起到負面作用。近年來,社會各界對活熊取膽的意見,反映了社會文明的進步與自覺,希望政府相關部門傾聽與支持這種正面的聲音與文明觀,做出積極的回應。建設文明社會,大家都有責任。為此,我們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會同相關專家進行調查研究,規範行業道德,建立法規明令取締這一非人道、不文明的獲利手段,使社會文明健康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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