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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簽署《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案》

美國國會日前通過《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案》,白宮8月7日發表聲明宣布,該法案已獲拜登總統簽署生效。拜登通過聲明提及,該法律的某些部分“引起了憲法方面的關注”。拜登說,如果這些條款“不允許地侵犯了我與外國夥伴進行談判的憲法權力”,他將把這些要求向國會遞交貿易協議草案的條款視為不具約束力。

美國總統拜登資料圖片
美國總統拜登資料圖片 © 路透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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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社報導,經過一年協商談判,美台6月1日通過美國在台協會(AIT)與駐美代表處,於華府簽署“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涵蓋關務行政及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規範、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中小企業等5項議題。

協議生效雖不需美國國會核准,民主黨籍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韋登(Ron Wyden)及共和黨籍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主席史密斯(Jason Smith)等人6月9日仍提出實施法案,除盼透過跨黨派核准程序表達國會對協定的支持,也為加強國會監督。

根據法案規定,協定生效前,美國總統需先向國會報告,說明協定如何促進美台貿易關係及推動美國勞工、消費者、企業與農民的利益,並於30日內提出認證,證明台灣已採取任何履行協定所需措施。法案也要求行政部門,未來與台灣達成的任何進一步協定,需符合公開透明原則,並徵詢國會意見。

這部得到參眾兩院兩黨議員支持的法案經美國眾議院議長麥卡錫(Kevin McCarthy)簽署後,於7月27日正式送交白宮。麥卡錫通過聲明表示,“美台關係根植於我們對和平與民主的共同承諾,我們的經濟夥伴關係對我們在全世界追求自由至為重要”。他還說,這部法案“將成為眾議院共和黨人持續支持台灣人民眾多努力中的第一步”。

不過,拜登周一通過白宮發表的聲明對法案美台後續協商部分規定表達關切,認為這些規定恐影響美國憲法賦予他作為總統與外國夥伴協商的權力。

拜登舉例,法案第7節要求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在與外國夥伴協商期間需提交協商文本給國會委員會,並阻礙USTR在國會審閱期間將文本傳給台灣。此外,法案要求把議員納入美國代表團,賦予他們參與例行簡報的權利,包括攸關臨時協議的部分。

對此,拜登指出,“該法第 7(d)條要求將國會議員列為美國代表團的正式成員,他們有權獲得每日簡報,包括暫定協定的簡報。如果該法第7節的要求會不允許地侵犯我與外國夥伴談判的憲法權力,我的政府將把這些要求視為不具約束力。”

報導指,台灣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先前表示,美台下一階段談判可能鎖定勞工、環保與農業3大議題,但還需再跟美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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