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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

4.3億歐元非法集資主犯處死 家屬責未能見一面

備受關注的湖南湘西34.52億元人民幣(下同,摺合4.3億歐元)非法集資案主角曾成傑二審維持死刑,並於12日執行,但死前家屬未獲通知,以致家屬未能見他最後一面!死者女兒在微博發出控訴後,法院微博初指沒這規定,後被證實謬誤後,改口稱死者沒提與家屬見面的要求,並為「法律鑽研不足」,錯發第一條信息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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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以高息向社會非法集資達34.52億元的曾成傑,2011年被長沙法院以集資詐騙罪成判處死刑,二審仍維持原判,但案情類似的浙江女商人吳英因受社會關注而最終被最高人民法院重審而改判死緩,曾成傑及其家屬對最高人民法院(下稱高院)複核抱有期望,但高院於今年6月14日維持長沙市中院的死刑判決,並於12日上午執行。

曾成傑女兒同日發微博質疑,指父親已被注射死亡,但「家屬連他的最後一面也沒見到!一句遺言也沒有!甚至連正式通知也沒有!」要求官方給家屬一個交代。

到昨(13日)日上午,長沙市中級法院官方微博回應稱,「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對犯人執行死刑時,犯人必須跟親人見面」。此語一出,旋即引起網友質疑,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423條明確規定,一審法院在執行死刑前,應當告知罪犯有權會見其近親屬。罪犯近親屬申請會見的,法院應當準許並安排。網友質疑作為司法機關,竟然連相關法律都不懂。

第一條官方微博其後被刪除,長沙中院官方微博同日傍晚發布另一微博稱,在曾成傑臨刑前,法官已告知相關權利,但被告沒有提出會見家屬的要求,在其遺言中也沒有提出。

就被刪除的微博,長沙中院發布另一道歉聲明稱,「由於微博管理人員對刑事法律學習鑽研不夠,想當然辦事,面對網上輿論不淡定,導致發出了一條錯誤信息並在領導發現後刪除」,院方已嚴厲批評相關員工。

死前被指酷刑對待

曾成傑女兒又再微博貼上父親的遺書,講述被誣陷的經過,而5月見過曾成傑的辯護律師亦談及最後一次見被告的情況,指曾成傑當時「腳鐐和手銬之間有條50公分的鏈子,一天24小時只能弓着腰」曾指出,被一個管教幹部故意激怒,發生口角而被大拷,並威脅要被整死,逼迫寫檢查,承認打管教幹部。無奈,只好寫了。領導得到這檢查後發話,說「這就是我們要求最高法院馬上判你死刑、立即報行的理由」。辯護律師又指,曾成傑是好人。日後再世為人,「願你出生在『萬惡』的資本主義國家」。

1958年出生的曾成傑,是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在2003年獲得湘西自治州圖書館、體育館等多個館的開發權後,開始以年回報率20%非法向公眾集資,其後一度將集資利率提高至月息10%。2008年,其集資額高達34.52億餘元,後來因無法兌付到期的集資款本息,引發了萬名群眾圍堵鐵路火車站,以及圍堵湘西自治州政府打砸。長沙市中院2011年以集資詐騙罪成,判處曾成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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