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香港/中國/政治

律師會批評國歌法“貶損”“侮辱”定義欠清晰港人易中招

香港即將就國歌法本地立法,目前正就有關事項進行討論和舉行公聽會,香港律師會則首度對國歌法發表立場聲明,認為政府建議的立法框架不夠清晰,包括未有明確列明貶損、侮辱及尊重等字眼的定義,擔心未來或會為法院惹來不公平的批評,又認為如將內地國歌法條文內“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進本地法例內,可能與基本法有牴觸。

中國官方頒發法令 規定演奏和演唱國歌的方式方法
中國官方頒發法令 規定演奏和演唱國歌的方式方法 中文網絡照片 DR
廣告

香港擬對國歌法立法,主要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在香港奏起時,經常被喝倒彩,有不少人甚至豎起中指以對。香港足球總會也曾因為球迷對國歌做出種種不敬言行而被國際足協罰款。

在此背景下,人大常委會去年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政府今年3月向立法會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的建議,政制事務委員會早前召開公聽會,日前進一步上載20多個團體的書面意見,律師會亦首次就國歌法立法發聲明。

明報報道指,香港律師會認為在政府建議的立法草案中,未有就貶損(derogatory)、侮辱(insult)及尊重(respect)提供明確定義,又認為其他概念,如建議條文第6條中列明“不得採取有損國歌尊嚴的奏唱形式”,但當局未有列明明確定義。

政府建議將內地國歌法中列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適當地列入本港法例草案中的序言,該會擔心此條文會與基本法第5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有所牴觸。

律師會又認為政府有需要解釋為何將國歌法的條文寫得如此簡單,認為若法例無法提供一個清晰的定義,法院便需以普通法原則去制定有關大陸法的法律,此情況並不理想,因近年本港法官因常就涉及政治的案件作出裁決,惹來莫須有的批評,該會擔心若國歌法欠缺清晰定義,未來可能為法庭帶來更多不公平的批評,並非香港社會之福。

此外,不少書面意見亦反對國歌法立法,有意見認為國家是否受人民尊重,要視乎政府如何對待市民,而不是以法例作為規管,這樣只會令到市民更加反感;亦有市民認為要國民尊重國家,先是國家要主動向國民釋出善意,因此在雙方未建立互信前反對國歌法在本地立法。

大律師公會執委陳文敏早前亦曾在報章專欄指,作為刑事罪行,禁止的行為須清楚明確,否則市民會無所適從,但歪曲或貶損是一些相當模糊的概念。

親共的新界青年聯會副主席莫綉安在意見中批評有人在體育活動上,為了發泄情緒而噓國歌,是侮辱行為,批評這種自私無聊的行為有機會影響到青年運動員整個運動生涯,故為對青年運動員長遠利益着想,國歌法本地立法有迫切性。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