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韓國

韓國檢方17日對前總統樸槿惠提起公訴

4月17日韓國檢方對前總統樸槿惠正式提起公訴,指控樸槿惠涉嫌犯有強迫企業出資、濫用職權、收受巨額賄賂等18項罪名。樸槿惠終於成為韓國憲政史上第三位因涉腐接受法庭審判的前總統。

2017年4月17日韓國檢方對前總統樸槿惠提起公訴
2017年4月17日韓國檢方對前總統樸槿惠提起公訴
廣告

在韓國檢方17日對前總統樸槿惠提起的公訴中,指控樸槿惠涉嫌犯有強迫企業出資的罪名是指:樸槿惠涉嫌與親信崔順實共從三星和樂天等大企業集團處收受36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19億元)賄賂,另向SK集團索賄89億韓元。韓國憲法規定,即便未收進腰包,只要曾索要或約定收受財物也應追究刑事責任。檢方對樸槿惠的公訴書所列涉賄額合計592億韓元。

除受賄嫌疑外,樸槿惠還涉嫌濫用職權和脅迫罪,這是指她要求53家大企業向自己與崔順實“共同運營”的體育財團出資774億韓元。樸槿 惠還涉嫌幫助崔順實個人公司從大企業攬業務、向崔順實泄露47份文件中的公務機密、指示制定文藝界黑名單、逼迫CJ副會長李美敬退位未遂、接受崔順實身邊 紅人的升職請託。

韓國檢方17日還宣布:以涉嫌受賄的罪名對與樸槿惠共謀的閨蜜崔順實提起公訴。此前,崔順實已經因涉嫌濫用職權妨害行使權利(共犯)、詐騙未遂等,被檢方起訴,接受法庭審判,此次對崔順實新增了受賄的罪名。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