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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司法開庭審理去年10月吉普車撞擊天安門金水橋案

在89「六四」25周年前夕,發生在去年10月、新疆民眾駕吉普車衝撞北京天安門金水橋案,新疆烏魯木齊檢察院昨天(5月30日)向法院提起公訴。案發後,中國官方沒有將這一事件定性為暴力恐怖襲擊案。

新疆一家維吾爾人駕吉普車衝撞北京天安門金水橋 28/10/2013
新疆一家維吾爾人駕吉普車衝撞北京天安門金水橋 28/10/2013 REUTERS/Sta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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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社今天報道,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30日(星期五)晚上在官方微博發布消息指出,案件發生後,公安機關先後逮捕8名嫌犯,偵查終結後移送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烏魯木齊市檢察院審查認為,涉案的8名嫌犯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和以危險方法威脅公共安全罪。

據官方報告,烏斯曼‧艾山與母親庫完汗‧熱依木、妻子古力克孜‧艾尼3人於2013年10月28日駕駛吉普車闖入北京市長安街便道,沿途快速行駛故意衝撞遊客民眾,造成兩人死亡,40人受傷。

嫌犯在駕車撞向金水橋護欄後,點燃車內汽油,車輛起火燃燒,車內3人當場死亡。

消息沒有透露被司法指控涉嫌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行的8名嫌疑人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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