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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

“屠夫”吳淦律師致信天津市檢察院指其遭遇國保警察酷刑

今天(12月16日),因涉嫌“尋釁滋事”、“顛覆國家政權罪”兩罪名被羈押一年多的知名網絡活躍人士、維權者吳淦的律師燕薪通過網絡公布給天津市檢察院的控告信,指控吳淦在羈押期間,遭到了長期非人道的單獨羈押、酷刑,甚至遭以其危害其家人人身安全為威脅逼迫其認罪。

“屠夫”吳淦被刑事拘留 官方組織官媒圍毆
“屠夫”吳淦被刑事拘留 官方組織官媒圍毆 網絡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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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吳淦陳述,其“先後在閩京津三地關押,其中被單獨秘密關押半年。整個關押期間共被提審三百多次。”

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羈押應當由法定的有權機關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形下執行,並關押在法定的羈押場所。但吳淦被逮捕後卻有長達半年的時間被單獨秘密關押,其合法性難免受到質疑。

此外,吳淦陳述,“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關押期間,辦案人員要求我認罪,換他們指定的律師。他們強行安排我會見天津行通律師事務所主任王雪莉,會見後被我拒絕。”

對此,燕薪律師認為,“偵查機關在偵查階段不準吳淦妻子委託的辯護人會見吳淦,卻要求吳淦接受偵查機關安排的律師作為辯護人,如此行事不但與吳淦本人的意願相違背,更是對其行使委託辯護人權利的不當干預。”

一方面強迫吳淦認罪,一方面檢警長期(一年多)以涉及國安為理由,拒絕吳淦的律師的回見申請。

這背後隱藏駭人聽聞的細節,吳淦在羈押期間遭遇幾天幾夜不讓睡覺等酷刑虐待及其它誘導、威脅、恐嚇,基本生活權利也無法得到保障。

據吳淦陳述,“在關押期間,北京市公安局警察安少東幾天幾夜不讓睡覺。我極其疲倦睜不開眼,安少東讓武警強行撐開我眼睛接受審訊。我不堪忍受,以頭撞牆。睡覺時還畫個線,被子稍微出線,我就被弄醒。在夏天時,安少東將空調調到最冷。”

此外,“2015年8月6日,安少東欺騙我說提審要錄像,後我被黑頭套帶到一個地方,要求我接受央視董倩的採訪。但我沒按照他們要求的說,而是揭露他們的惡行。安少東還威脅稱要開警車到我女兒學校騷擾,並稱要讓我家人受連累,使他們因此而恨我。另一個辦案人員聲稱要讓我家破人亡。”

吳淦回憶,“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期間曾被安排住院,進行過度的、誇張式的治療,以製造心理壓力。曾讓我帶上死刑犯的手銬腳鐐,並帶‘工’字鏈。各種權利被長期剝奪,無法上錢、上物、購物,生活正常保障都沒有。最長兩百多天沒有放過風,沒有日曬。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期間,經常幾個月放一次風。”

此外,吳淦回憶說,“同倉人員被要求不能與我交流,跟牢頭說我是邪教人員”。

對此,燕薪律師表示,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規定:“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或者採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體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違背意願供述的,應當認定為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

據此,吳淦遭遇的前述行為已然屬於刑訊逼供的範疇。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是保障其生命健康權所必需,幾天幾夜不讓睡覺不但剝奪了吳淦正常休息的權利,更是已然達到了酷刑的程度。

但吳淦的控告權利卻被非法剝奪,據吳淦陳述,“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關押期間,我要求會見駐所檢察官,始終沒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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