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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羅興亞人問題與國際法院的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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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眾朋友,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昂山素季作為緬甸國家領導人,緬甸國務資政,最近親自前往海牙國際法院就有關的指控進行抗辯,這在國際法院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昂山素季曾在緬甸軍政時期斷斷續續地被軟禁了20多年,並以其民主抗爭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為什麼國際法院會受理針對羅興亞人種族滅絕的案件?它的管轄權的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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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1 日,岡比亞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提起對緬甸的訴訟,指控"緬甸政府對羅興亞群體成員直接採取和間接縱容的行為"違反了《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岡比亞認為,從2016年10月起,緬甸軍方和其他緬甸安全部隊開始了廣泛和系統的“清除行動”。在這些行動中犯下的滅絕種族行為旨在通過大規模謀殺、強姦和其他形式的性暴力,以及有系統地用火焚燒的方式摧毀他們的村莊,從而達到全部或部分摧毀羅興亞人這一群體的目的。從2017年8月起,隨着緬甸在更大規模和更廣泛的地理範圍內恢復“清除行動”,這種滅絕種族行為繼續發生。

岡比亞指出,這些行為違反了《滅絕種族罪公約》。雖然岡比亞表示自2018年9月以來已就上述指控向緬甸提出交涉,但緬甸繼續否認其存在任何不當行為。岡比亞遂決定尋求根據《法院規約》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和兩國均為締約國的《滅絕種族罪公約》第九條,以確立法院受理這一爭端的管轄權。岡比亞同時請求國際法院下達臨時措施指示,以在法院做出最終裁決之前,對羅興亞人的權利提供保護。

西非國家岡比亞是一個以穆斯林為主的國家,它針對緬甸提供的指控得到伊斯蘭合作組織57個成員國和一個國際律師團隊的支持。岡比亞總檢察長兼司法部長曾在盧旺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工作,參與調查1994年盧旺達境內種族滅絕事件,他在發起針對緬甸的訴訟當中發揮了很大作用。

國際法院 是聯合國六大主要機構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機關,是主權國家政府間的司法裁判機構,根據《聯合國憲章》於1945年6月成立, 並於1946年4月開始運作,位於荷蘭海牙。國際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對各國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約束力的仲裁,並就正式認可的聯合國機關和專門機構提交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國際法院是具有明確權限的法院,沒有附屬機構,對其他國際法庭沒有管轄權。國際法院沒有刑事管轄權,因此無法審判個人,這種刑事審判由國內管轄或聯合國特設刑事法庭或國際刑事法院管轄。國際法院由15名法官組成,任期9年,可連選連任;設書記官處。工作語言為法語與英語。法院成員不得從事任何其他職業性工作。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曾經於2018年3月建立緬甸獨立事實調查團,調查團於當年8月27日發布報告指出,緬甸高級軍官,包括武裝部隊總司令敏昂蘭必須因涉嫌若開邦北部的種族滅絕罪以及若開邦、克欽邦和撣邦的危害人類罪和戰爭罪受到調查和起訴。調查團還呼籲將緬甸局勢提交國際刑事法院或為此設立一個特設國際刑事法庭。然而,緬甸政府對這些罪行予以否認。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於2018年9月27日通過決議,設立了緬甸獨立調查機制,其任務是收集、鞏固、保存和分析有關最嚴重的國際罪行和違反國際法行為的證據。人權理事會的決議指示緬甸機制使用收集到的材料來準備檔案,以協助並加速根據國際法標準在可能對這些罪行擁有管轄權的國家、區域或國際性質的法院或法庭進行公正和獨立的刑事訴訟。聯合國緬甸問題獨立調查機制代表團在負責人庫姆吉恩的率領下,於2019年11月9日至14日對孟加拉國進行了首次訪問。代表團前往孟加拉國考克斯巴紮爾地區,與難民社區、民間社會組織和社區領導人代表進行了會見。

2019 年 12 月 11 日,國際法院就緬甸軍方對羅興亞人實施的暴行舉行了首次聽證會,昂山素季作為緬甸國務資政出庭辯護。她對國際法院表示,緬甸不會容忍在該國若開邦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如果軍方在當時實施了戰爭罪行,該國將會在其軍事法庭進行起訴。 她在國際法院的聽證中說:“如果軍方犯下戰爭罪,他們將在我們的軍事司法系統內根據憲法受到起訴。” 昂山素季在聽證的一開始概述了若開邦主要​​的羅興亞穆斯林社區與當地佛教徒之間數十年來的緊張關係。 這些摩擦事件於2017年8月25日全面爆發,該國軍方發起了對羅興亞人社區的全面鎮壓,以報復羅興亞人武裝對警察和安全哨所的致命襲擊。這導致了70多萬羅興亞人逃往鄰國孟加拉國,其中許多人向聯合國任命的獨立調查人員訴說他們目睹了針對羅興亞人的極端殘暴的行徑。 聯合國前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紮伊德將這行暴行描述為“種族清洗的教科書式的實例”。

昂山素季向總部設在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表示,不能排除軍方使用了“不相稱的武力”,她同時表示,“在當時的情況下,種族滅絕意圖不可能是唯一的假設”。 根據聯合國緬甸事實調查組的報告,該國軍隊“廣泛和系統地殺害羅興亞婦女和女童,有系統地選擇育齡婦女和女童進行強姦,攻擊孕婦和嬰兒,殘害女性生殖器官,在其臉頰、脖子、乳房和大腿上用咬痕造成身體烙印,並嚴重傷害受害者,使她們可能無法與丈夫發生性關係或懷孕,或讓她們擔心自己將不能再生孩子。”

昂山素季表示遺憾:岡比亞對緬甸提起的訴訟“對若開邦和緬甸的寫照是不完整和誤導性的。” 昂山素季強調緬甸自己的軍事司法系統“必須”負責調查和起訴可能犯下的戰爭罪的士兵或軍官。 此外,她進一步指出,如果那種認為只有資源豐富的國家才能進行適當的國內調查和起訴的印象繼續下去,將無益於國際法律秩序。 昂山素季堅持認為,國際法院對“若開邦實地進行客觀而準確的評估”至關重要。

另一方面,2019年11月,國際刑事法院也已授權對緬甸羅興亞人遭受的罪行展開調查。並按照普遍管轄權的原則在阿根廷提出了有關種族滅絕罪和危害人類罪的刑事訴訟。 2019 年 11 月 14 日,國際刑事法院第三預審分庭授權檢察官在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內對被指稱的有關孟加拉國、緬甸局勢的罪行進行調查。

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在2019年7月4日提出申請,在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內對被指稱的對羅興亞人犯下的罪行啟動調查程序。分庭還收到了數十萬名所稱受害者或他們的代表對這一申請的看法。國際刑事法院登記處指出,受害人一致表示希望國際刑事法院展開調查,許多所稱的受害者“相信只有公正和問責可以確保已發生的暴力和虐待循環得以停止” 。分庭對所有為所稱受害者提供協助、指導和建議的個人和組織表示予以承認。

分庭認為,當部分犯罪行為發生在《羅馬規約》締約國的領土上時,國際刑事法院可以對這些犯罪行為進行管轄。雖然緬甸不是《羅馬規約》締約國,但孟加拉國在2010年批准了《羅馬規約》。在審議了現有信息之後,分庭認為,有理由相信可能發生了廣泛、系統性的暴力行為,將羅興亞人通過緬甸和孟加拉國邊境驅逐出境,以及基於種族或宗教原因對羅興亞人進行迫害可能構成危害人類罪。分庭認為,沒有必要評估是否可能犯下法院管轄範圍內的其他罪行,但這些被指稱的罪行可能是檢察官今後調查的一部分。分庭注意到所指稱的罪行的規模和所涉受害者的人數,因此認為“情況明顯已經達到嚴重水平”。

輔助材料指出,由於據指稱的強制性行為,估計有60萬至100萬羅興亞人被迫從緬甸流離失所,逃至鄰國孟加拉國。根據受害者的觀點,分庭同意檢察官的意見,即沒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對該局勢進行調查不符合司法利益。因此,只要涉及以下任何犯罪,包括任何未來的犯罪,分庭就將授權進行調查:第一,罪行屬於國際刑事法庭管轄範圍之內;第二,至少局部發生在孟加拉國領土上,或在任何其他締約國或受國際刑事法庭管轄的締約國領土上;第三,罪行充分與目前的決定所描述的局勢有關;第四,被指稱的罪行在《羅馬規約》對孟加拉國或其他相關締約國生效之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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