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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專欄

日本敢不敢強行撤除釣魚島海域的中國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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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參議院11月1日的預算委員會會議上,就如何應對中國在釣魚島(日本稱為“尖閣諸島”)周邊海域設置的浮標進行了討論。在野黨日本維新會議員東徹主張:如果中方不接受日本關於撤除浮標的要求,就應該由日本方面憑實力將其強行撤除。

釣魚島
釣魚島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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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海上保安廳等的介紹,該浮標位於釣魚群島魚釣島西北約80公里處,在日中中間線的日方一側。浮標為黃色,配有燈具,這個浮標和2018年在同一地點確認的中國浮標同屬系泊浮標,標記為“中國海洋觀測浮標QF212”,其直徑達到10米,相當巨大。

日本方面的信息顯示:該浮標是由中國大型浮標作業船“向陽紅22號”於7月1日至2日期間設置的。

“向陽紅22”船是中國首艘大型浮標作業船,是目前中國唯一具備起吊並存放10米大型海洋監測浮標能力的作業船,也是國際起吊浮標能力最強的作業船之一。

海上系泊浮標是當前海洋監測最主要的手段,對監測水流速度、浪高等參數以及洋流的變化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是錨定在指定位置,用以標示航道範圍、指示淺灘、礙航物或表示專門用途的水面助航標誌,在此海域北上的船舶,在此通行時可以利用黑潮節省燃料, 停靠香港、高雄和廈門等港口的船隻有時會使用這條黑潮航線。

浮標越大越能安裝更多的探測設備,有的浮標還裝雷達應答器、無線電指向標、霧警信號和海洋調查儀器等設備,也可以通過衛星將獲得的資訊發送到中國大陸,作為海警船的行動和軍事行動的參考資料與數據,而且浮標為無人值守自動監測,與同步衛星相似,被氣象學家譽為“海洋上的地球同步氣象衛星。”

當浮標在海中,使其穩定的重物在海洋風浪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下與其分離,並使其被海水捲走時,中國就會設置新的浮標。

日本官房長官松野博一9月19日在記者會上表示,今年7月確認到中國在東海的日本專屬經濟區(EEZ)內設置了浮標。政府通過外交途徑向中方提出了抗議,要求立即撤除。松野博一在記者會上說,“未獲同意就在我國專屬經濟設置構造物,這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相關規定。”

今年10月13日,第十六次日中海事高層磋商在中國江蘇省揚州市舉行,日本就在地理中間線東側“日本專屬經濟區”設置的浮標提出抗議,強烈要求其立即拆除。

而在2018年發現這種浮標時,日方也要求撤除,那時的浮標是金屬制,用鐵鏈條系泊在海底的一個沉子(重物)上,後來由於鐵鏈生銹和海浪的衝擊而斷裂,並隨波漂流,日本海上保安廳將其拖走並進行調查,後移交給了海上的一艘中國海洋科考船。

日本《產經新聞》2018年10月2 日發表題為《中國在日本專屬經濟區新增浮標,是否也是為了軍事目的而收集情報?》一文指出:“中國利用新設浮標進行影響船舶航行的氣象觀測,同時也有可能還測量水下聲波,收集識別自衛隊潛艇特有螺旋音。”而當地時間2018年10月26日,陪同安倍首相訪華的外相河野太郎與中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舉行約30分鐘的會談。 河野大臣談到了魚釣島周邊海域的局勢,強烈敦促拆除日中中間線日方一側的海上浮標。

但是日本可不可以憑實力自己撤除浮標呢?日本內閣閣僚之間有不同的看法。

在參議院11月1日的日本參院預算委員會會議上,外相上川陽子就東徹的主張表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沒有明確規定,因此是否可以由日本撤除,很難給出一個概括性的答案,需要根據每個具體情況進行研究。”她表示會通過外交渠道繼續要求中方撤除。

而日本經濟安全保障大臣高市早苗11月3日在自己的X(原推特)上發布了新帖子。 對於中國當局在釣魚島周圍海域設置浮標一事表示:“即使日本將其拆除,我也不認為這是違法的。”

高市表示:“10月28日,我在YouTube的“高市早苗頻道”談到了‘中國在日本專屬經濟區設置浮標’的問題,本周的預算委員會會議上就此事進行了問答。” 高市指出:“未經日本同意設置人為構造物體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但該條約沒有任何關於‘移除’的規定,外務省目前正在向中國提出將其撤除的要求” ,“如果沒有規定,我認為日本撤除浮標也不違法。”而在 10 月 28 日的 YouTube 節目中,高市則稱:“本來日本應該撤除浮標”、“不能放任不管”。

菲律賓海岸警衛隊(PCG)9月25日表示,已經拆除了中國為阻止菲律賓漁船進入南海有爭議地區而安裝的浮動屏障,菲律賓方面稱,這些浮動屏障對航行構成了威脅,明顯“違反國際法”,同時還阻礙了菲律賓漁民在當地的捕魚和生計活動,菲海岸警衛隊還特彆強調,此舉是接到了總統馬科斯的直接指示。

為此,原日本自衛隊官員、自民黨參議院議員佐藤正久於9月26日在他的X上寫道:“菲律賓海岸警衛隊根據馬科斯總統的命令作出回應,這是保衛主權的行為。 日本政府也要對浮標做出反應。

日本方面還認為:中國所設置的浮標存在着浮標與船體接觸而使船舶遭受損壞的風險,如果系泊浮標的繩索和鏈條纏繞在船的發動裝置上,可以使大型船舶停船, 而日本海上保安廳表示,截至11月5日,該浮標尚未發生任何變化。

但是這個問題在日中關係上和國際法上都是一個相當難解決的問題,首先日本認為:浮標在日中中間線的日本一側,所以是日本的專屬經濟區。

在如何畫分日中專屬經濟水域問題上,中國一貫認為: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規定,東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結構決定了中國大陸領土的大陸架自然延伸至沖繩海槽,該海槽是中國大陸自然延伸的大陸架和日本琉球群島的島架之間的天然分界線,中國政府已於2012年12月14日向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了東海部分200海里外大陸架畫界案,主張沖繩海槽是中國大陸架和日本琉球群島島架之間的分界線,中方認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2500米深度是切斷大陸架的標準,而中琉海溝深度達2940米,完全符合此規定。

根據中國遞交文件的說明,選取最大水深點作為東海大陸架外部界線點的基本主張(即沖繩海槽的最大水深點),距離領海基線最遠處為277海里,最近處為228海里。

日本則主張:採用等距離中間線來畫分日中兩國之間的東海日中專屬經濟水域。但是2008年日中所達成的共識指出:在雙方實現界線畫定之前,雙方一致同意在不損害對方法律立場的基礎上進行合作,並且朝着這樣的方向已踏出了一步。

2010年5月下旬,中國總理溫家寶訪日時,與時任日本首相的鳩山由紀夫達成共識,儘快啟動東海問題原則共識政府間換文談判。該年7月27日,日中兩國首次東海油氣田問題原則共識政府間換文談判在東京舉行。

但是2010年9月7日,日中艦船在釣魚島水域相撞,談判因此中斷,所以中國現在沒有接受日本日中中間線的主張,中國也一直主張釣魚島是中國的領土,那麼釣魚群島魚釣島西北約80公里處,在中國看來是中國的專屬經濟區,因此在這個問題上,只要日中間釣魚島領土紛爭沒有真正解決,如果日本以實力撤除該浮標,雖然看起來是一件小事,但是也有可能引起日中間的兵戎相見,日本將2018年設置的浮標歸還給中國,是以浮標已經漂流為前提的,而對此浮標的處置,並無先例參考,因此日本政府基本不會採用高市早苗等的主張,但是作為日本外相的上川陽子,不能對釣魚島屬於“日本的領土”的這一日方的主張含混不清,因此用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沒有明確規定”這一說法搪塞一下,從而堅持“通過外交渠道繼續要求中方撤除”的“要文鬥不要武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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