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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疑警察濫捕旺角騷亂10被捕者證據不足獲撤控罪

今年年初一深夜,旺角發生自從1967年左派發起流血暴動以來香港最嚴重的警民衝突,警方迄今拘捕了79人,其中50人被檢控,但另外10人因證據不足而獲控方在庭上申請撤回控罪,包括前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和一名15歲的被告。林淳軒被捕時,剛好與家人前往台灣度假,警方高調在機場將他截捕,林淳軒7日獲撤消控罪後抨擊警方濫捕和淪為政治打壓的工具。

17日凌晨, 旺角佔領區約百人聚集,出現零星混亂
17日凌晨, 旺角佔領區約百人聚集,出現零星混亂 雅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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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對控方撤消10被告控罪一事表示感到驚訝,他回應明報的查詢時說,有理由相信10名疑犯被控暴動等罪之前,證據強度早已不足,根本就不應被帶到法庭,認為警方和律政司的情況令人憂慮。

10名被捕者當中,其中9人本來被控嚴重的暴動罪名,其餘一人被控非法集結,但在進一步調查後,發覺所獲得的相關證據,不再足以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因此撤消對上述10人的控罪。

林淳軒獲撤控罪後在庭外表示,自己當天是到旺角支持小販,更買了戲票,準備到朗豪坊看電影,明顯沒參與暴動,認為警方是濫捕和政治打壓。他又說,43人在昨天7日提堂,已有10人獲撤控,相信將來會有更多人獲撤控。

代表林淳軒的大律師楊岳橋為林申請訟費獲批,楊岳橋說訟費申請不包括法律費用,而是涉及其他損失。林淳軒在庭外表示,代表大律師楊岳橋是義務幫助,他被捕當天原計畫出外旅行,但因在機場被拘,旅程被迫取消,故追討機票和酒店費用,涉及約1.1萬港元。楊岳橋乃公民黨成員,早前在新界東補選中,當選立法會議員。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則對警方草率的逮捕的檢控感到驚訝。他說,檢控暴動罪並沒特別難度,檢控條件清晰,亦不比其他與公眾秩序相關的控罪困難。除非針對疑犯的證據清晰,否則被告應獲準保釋,而律政司當時亦應決定是否有充足證據判斷檢控暴動罪,若沒有足夠證據,就不應被帶到法庭。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亦同意江樂士的說法,指出律政司決定檢控時應小心處理,“早就證據不足,就不應檢控”,他說檢控準則與拘捕準則不同,“不是有合理懷疑就行,要有實質證據證明”。

在兩年前的雨傘運動中,警方亦被外界指責淪為當局政治打壓工具,被警方逮捕以及被律政司檢控的被告中,有多人在法庭上經不起辯方律師的對質而獲得當庭釋放。警方對外界的指控辯稱為警方只需有合理懷疑就可進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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