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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梁振英「隱身」修改調查涉己貪案範圍 遭炮轟行政干擾立法

立法會一個專責委員會正就行政長官梁振英涉嫌收受澳洲公司UGL 400萬英鎊(摺合約5000萬港元)一事進行調查,但委員會副主席周浩鼎提交的調查範圍,遭揭發經梁振英修改數十處,有關修改涉及把其案件涉及「利益」或是否有執行協議等字眼刪除,但加入質疑其收受款項協議的真偽等字眼。民主派議員尹兆堅形容,修改範圍之多,已經不是「整容」,而是「矯形」。

梁振英承認修改涉及他的調查範圍
梁振英承認修改涉及他的調查範圍 麥燕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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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今(16)早強調,作為被調查對象,他有權表達意見,強調改動是希望令調查範圍「更全面」,他更要求追究涉露文件經修改一事。但泛民主派議員認為,梁振英有意見應該向委員會表達,而非背地裡透過議員之手去表達,此舉明顯是行政粗暴干預立法會調查的獨立及公正性,事態嚴重,而梁假借議員之手提意見,亦有角色和利益衝突之嫌。

民主黨和香港本土議員今早先後到廉政公署舉報,指梁振英和周浩鼎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又質疑事件有否涉及利益輸送。民主黨議員鄺俊宇指事件荒謬,形容是「跟疑犯夾口供」。

經梁修改的文件
經梁修改的文件 麥燕庭提供

梁振英修改立法會調查範圍的「無形之手」,最終變成「有形之手」,是因為把文件提交立法會秘書處的建制派民建聯議員周浩鼎,上月下旬把交梁振英修改的文件以文本文件提交,被秘書處發現有超過40處的修訂者是「CEO-CE」(即特首辦-特首),於是揭發事件。

22名民主派議員其後發表聯署信,批評梁振英干預立法會的獨立調查,逾越了特首及行政機關與立法會事務的界限。公民黨議員楊岳橋指,梁作為被調查對象,不應以任何形式與個別委員私下交流,他舉例稱,警察也不會容許疑犯教你如何調查。民主黨議員塗謹申更質疑梁振英有否運用職權向周浩鼎提出利益以達到修改調查範圍的目的。

暗地裡為梁振英提出修改意見的周浩鼎,其身分亦遭民主派議員質疑。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認為,周浩鼎的做法違反程序公義和常識,應辭去委員會的工作,否則會影響調查的公信力及結果;獨立議員毛孟靜更表示,擬於本周內提出針對周浩鼎的譴責動議。

立法會年初成立「調查梁振英先生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 」,緣起是2014年10月雨傘運動期間,澳洲傳媒報道,梁振英在2011年舉辦參選特首的造勢大會後與澳洲企業UGL簽訂協議,分兩年收取400萬英鎊,訂明梁24個月內不會撬走他原來所屬的測量行管理層,並同意不時協助UGL 推廣業務,擔當轉介人及顧問,後者更沒有列明時限。梁振英正式收款時已經上任特首,但沒有作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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