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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連戰家族豪奢旅遊台灣壹周刊判賠新台幣100萬元

台灣的「壹周刊」雜誌多年來以內幕和八卦新聞見長,有時不免大意失荊州。台灣最高法院二日判決,出版「壹周刊」的「台灣壹傳媒公司」必須賠償台灣前副總統連戰的女兒連惠心新台幣100萬元,全案定讞。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女兒連惠心。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女兒連惠心。 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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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周刊在六年前以爆內幕的方式,報導連戰一家前往紐西蘭旅遊,內容強調奢華的程度,標題是「連家游紐西蘭超高檔」。連戰的女兒連惠心認為,這是家庭旅遊,涉及個人隱私,無關公眾利益,而且這家周刊沒有依雙方之前簽訂的協議,在報導前先向連家查證,違反約定,要求給付新台幣100萬元。

這家周刊為什麼會違反約定呢?2004年連戰競選總統期間,周刊曾爆內幕說,連戰涉及家庭暴力,當時聳動的標題是「連惠心私密信件驚爆連戰打老婆」,連惠心認為報導不實,控告這家周刊誹謗、偽造文書,並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周刊提不出證據,面臨敗訴,2006年雙方和解,連戰家族提出的條件就是,未來這家周刊報導連家的新聞前,必須先向連家人查證,否則周刊社長和台灣壹傳媒公司必須各賠償100萬元,壹傳媒簽下了協議書。

不過這家周刊後來又陸續報導涉及連家的新聞時,仍然沒有向連家查證,連家逐一控告,周刊已經五度敗訴。幾年來陸續報導的幾則新聞標題包括「連勝文夏威夷辦豪奢婚禮,踢爆儉樸假象」、「連惠心兩百萬名駒曝光」、「連戰媳婦蔡依珊懷孕身形」,以及「豪奢婚禮壞事:連勝文夏威夷婚禮泡湯」。

針對剛剛宣判的紐西蘭旅遊這件官司,法院合議庭認為,台灣壹傳媒屢屢違約,無視雙方協議和自我承諾,已有違誠信,顯見壹傳媒簽署協議書並不足以遏阻「壹周刊」報導連惠心和其家人相關隱私的行為,造成原告一家人生活起居上的困擾,原告要求被告給付1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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